【养老服务】海盐县民政局关于转发《嘉兴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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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现将《嘉兴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试行)》转发你们,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落实执行。 各镇(街道)要根据《嘉兴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精准排摸符合补贴的对象,在摸底的基础上,可参照前期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进行研判,是否符合补贴条件,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填写审批表进行审核审批;对在册已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要及时进行复核并注销,同时做好注销后的稳定工作,务必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本细则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往制定的养老服务补贴文件同时作废。 海盐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