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3-04 12: 01
  • 信息来源: 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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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今年3月19日,是浙江省第13个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进一步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避险技能,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省、市森防办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林区”,营造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海盐县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浙江、共创美好家园,努力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宣传氛围,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能力,为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样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主题

以“严防森林火灾,守护绿色浙江”为宣传主题,突出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海盐县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和野外火源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至清明期间,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统一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四、宣传内容

(一)深入开展《条例》《预案》学习宣传。要以深入学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和《海盐县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大力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管火、依法治火。

(二)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当前到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要从抓森林消防形势宣传和教育入手,及时向全社会通报情况,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积极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祖,摒除焚香、点烛、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冥器等上坟陋习。

(四)深入开展科学防扑火知识宣传。强调科学、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公益广告

1.时间:3月15日至19日

2.承办单位: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3.形式:播放针对性强的公益广告,也可采用县森防指办提供的公益广告。

(二)应急广播

1.时间:3月1日至31日

2.承办单位:秦山街道、澉浦镇、通元镇

3.形式:应急广播针对林缘农村每日定时播报森林防火公益广播。公益广播内容可采用县森防指办提供的公益广播内容,也可结合自身需求制作。

(三)在校学生教育

1.时间:3月19日前后

2.承办单位:县教育局

3.形式:在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形式由学校结合现有条件设置,宣传所需公益视频教育片由县森防指办提供,也可由教育部门自行安排。

(四)宣传打击森林火灾刑事犯罪案例

1.时间:3月1日至31日

2.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形式:宣传依法打击森林火灾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五)文明祭扫

1.时间:3月19日至清明期间

2.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3.形式:通过微信、网络、电视等媒体开展安全文明祭扫、移风易俗、森林防火、绿色文明的宣传,发布文明祭扫倡导书,同时秦山街道、澉浦镇、通元镇围绕森林防火、创建无烟陵园、倡导节地生态安葬、节俭文明新风开展相关活动。

(六)农业农村森林防火宣传

1.时间:3月1日至清明期间选取关键时间节点(3月19日、农事用火高峰期)

2.承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形式:针对农事用火,向广大农户发送提醒短信。

(七)防火知识有奖问答

1.时间:3月9日至19日

2.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形式:发动广大群众关注美丽浙江和浙江林业微信公众号,开展以《森林法》《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基本常识及火灾应对方法为主要宣传内容的有奖问答。

(八)开展“3·19”实战拉练

1.时间:3月19日前后

2.实施单位:县森防指办和秦山街道、澉浦镇、通元镇、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3.形式:在澉浦镇组织县内4支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围绕灭火弹投掷、森林消防泵串接出水等科目,开展实战应急拉练。

(九)政务新媒体集中宣传

1.时间:3月15日至19日

2.实施单位: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3.形式:通过政务网、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集中刊发公益广告,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基本常识及应对方法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符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的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县森防指办“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重点活动安排,加强对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三)加强督促。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加强对森林消防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森林消防宣传的工作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请于4月6日前将宣传活动统计表(见附件)、简要小结和活动照片报送县森防指办公室。

附件:“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统计表


海盐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3·19”森林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统计表.docx


信息来源: 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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