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1日-2021年6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000吨铆钉件建设项目 | 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公路北侧1幢、2幢 | 海盐鸿泰五金有限公司 | 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海盐鸿泰五金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铆钉件建设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公路北侧1幢、2幢,项目租用嘉兴鸿伟金属有限公司1500平方米厂房,主要采用以钢材、铝材、铜材为原材料,经断料、成型、检验、包装等工艺,购置成型一体机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铆钉件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强度强、用途广等特点,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利税100万元。项目总投资880万元。 | 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高噪声设备,避免将噪声源强高的生产设备布置在厂界附近;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绿化。废油、废桶、废皂化液、废油桶、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同时必须及时收集,妥善堆放、专人管理。厂内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暂时贮存场所。废金属收集后外卖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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