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500吨非标紧固件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1133号 | 海盐远大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选址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1133号,租用浙江巨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巨奥铝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440平方米,以钢材、机油、皂化液等为主要原材料,经断料、成型、搓丝、攻牙、脱油、筛选、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先进的多工位高速冷压成型机、搓丝机、攻牙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2500吨非标紧固件的生产能力。 | 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在成型机、搓丝机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即集气罩与设备连接或采用挂帘方式密闭收集油雾废气,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一套静电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