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06-19 16: 01
  •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初中学校、研训中心、本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嘉教基〔201830号),从2020年起,海盐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考试项目调整

体育学业考试现场考试项目由原来的两项,增加到三项。其中一项必考,一项选考,一项抽考。

必考科目仍为(男1000米、女800米);选考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和游泳,学生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其中的一项作为考试项目;抽考项目为50米、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初三第二学期开学后,在县纪委的监督下,由教育局组织抽取其中的一项作为当年度考试项目。考试项目规则与要求见附件1。

二、项目分值调整

体育学业考试现场考试满分分值仍为30分。其中必考目满分分值调整至12分选考抽考项目满分分值均调整至9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学生平时体育锻炼成绩列入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内容,运动与健康维度分值占比由各初中学校自定,但不得低于20%,确保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值不低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的5%。

 

1.海盐县体育学业考试现场试项目规则与要求

2.海盐县体育学业考试现场试项目评分标准

 

 

                    海盐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海盐县体育学业考试现场考试项目规则与要求

一、800米、1000米跑

1.场地器材:原400米的环形跑道,考前须准确丈量。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地面平坦、结实、不滑。

2.考试方法:每组考生原则上20,考生不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每组考生跑完全程后,应在终点集中,由考试组当场宣布考试成绩。无故不集中者,责任自负。考试根据最新《田径规则》进行。

二、篮球运球

1.场地器材:考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同侧边线3米。各排标志杆相距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考试用球应符合最新《篮球规则》,男生7号球,女生6号球,由考试组准备。

2.考试方法:考生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考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考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其中有效成绩最好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考试区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三、排球垫球

1.场地器材:在坚实、平坦的场地上进行,考试区域为3米×3米。考试用球应符合最新《排球规则》,由考试组准备。

2.考试方法:考生在规定的考试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球落地即为考试结束,按次计数。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考试区域之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考生每次垫球应达到的高度,男生为2.24米,初中女生为2米。每名考生考试两次,记录其中有效成绩最好的一次。根据最新《排球规则》进行。

四、足球运球

1.场地器材:在坚实、平整场地上进行,考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到第一杆距离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标杆距两侧连线各5米。考试用球应符合最新《足球规则》,由考试组准备。

2.考试方法: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考生与球均到终点线时停表。每人考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

考试过程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末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 

五、游泳

1.场地器材:50米或25米游泳池,有分道线。

2.考试方法:参加游泳考试的学生,应具有游泳体检合格证,穿着游泳专用运动服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呼吸管、手蹼、脚蹼等),但可戴护目镜和游泳帽。游泳出发时从起点处手扶池壁开始(不得跳水),泳姿不限。考生在规定的泳道内游完全程。每人考一次,以男生4分钟内、女生4分10秒内所游的距离计算成绩。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途中在池底站立、池底跨越或行走、拉水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

六、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钢尺等。

2.考试方法:考生不穿钉鞋,两脚自然开立在起跳线后,两脚原地同时起跳,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考试场地。丈量身体最近着地点后沿至起跳线的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有效成绩最好的一次。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起跳时脚踩线、有垫步和小跳动作等。

七、50米跑

1.场地器材:有清晰分道线的50米直线跑道,地面平坦。

2.考试方法:每组6人,考生不得穿钉鞋,站立起跑,考生听到“出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考生躯干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出发的口令为:“各就位”——“音响信号”或“枪声”。以秒为单位记录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考试根据最新《田径规则》进行。

出发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手触地、在听到出发信号前,脚离开地面。

八、掷实心球

1.场地器材: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投掷区为矩形。考试球重为2公斤。

2.考试方法:考生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正面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到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踩线则此次成绩无效。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缘到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

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投掷过程中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投掷线及投掷线以前区域、单手将实心球掷出。

                                                        

 

 

附件2:          

海盐县体育体育学业考试考现场考试项目评分标准(男)

项  目

分值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1000米

成绩

3.40

3.47

3.54

4.01

4.08

4.15

4.24

4.33

4.42

4.51

5.00

5.09

项    目

分值

9

8

7

6

5

4

3

2

1

排球垫球

成绩

40

38

36

34

32

26

20

14

8

篮球运球

成绩

11.6

12.8

14.0

15.2

16.4

17.9

19.4

20.9

22.4

足球运球

成绩

8.5

9.2

9.9

10.6

11.3

12.2

13.1

14.0

14.9

游   泳

成绩

100

95

90

85

80

70

60

50

40

50米跑

成绩

7.3

7.6

7.9

8.2

8.5

8.9

9.3

9.7

10.1

立定跳远

成绩

2.50

2.43

2.36

2.29

2.22

2.13

2.04

1.95

1.86

掷实心球

成绩

10.30

9.90

9.50

9.10

8.70

8.15

7.60

7.05

6.50

注:未达上限均按下限计算。

 

海盐县体育体育学业考试考现场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女)

项  目

分值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

800米

成绩

3.25

3.32

3.39

3.46

3.53

4.00

4.09

4.18

4.27

4.36

4.45

4.54

项  目

分值

9

8

7

6

5

4

3

2

1

排球垫球

成绩

40

38

36

34

32

26

20

14

8

篮球运球

成绩

14.4

15.8

17.2

18.6

20

21.5

23.0

24.5

26.0

足球运球

成绩

10

11.2

12.4

13.6

14.8

16.6

18.4

20.2

22

游   泳

成绩

100

95

90

85

80

70

60

50

40

50米跑

成绩

7.9

8.2

8.5

8.8

9.1

9.5

9.9

10.3

10.7

立定跳远

成绩

2.02

1.95

1.88

1.81

1.74

1.65

1.56

1.47

1.38

掷实心球

成绩

6.90

6.50

6.10

5.70

5.30

4.75

4.10

3.55

3.00

注:未达上限均按下限计算。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