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2018年“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 发布时间: 2019-03-26 11: 32
  •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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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海盐县辖9个镇(街道),义务教育段现有中小学34所,其中小学21所,初中13所,共有35618人。经全面排查,到目前为止,小学辍学率为0,初中辍学率为0。

二、“控辍保学”工作的主要做法。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提升因贫因病人口受教育水平,以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单亲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能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或因厌学而失学。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管理控辍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科室和各镇(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组织机构报县教育局办公室,确保控辍保学工作信息畅通。

2.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校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镇(街道)或者县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实施依法控辍

加大教育法律宣传力度。各校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向家长和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强化学籍管理,建立监测控辍

各校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加强学生管理。发现学生无故未到校的,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沟通,立即劝返复学。对学生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农村学校同时报告镇(街道),并采取有效措施劝返学生复学。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对学生异动情况及时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备案,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操作规范,过程性资料保存完整翔实。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程序。

(四)完善资助体系,落实扶贫控辍

各校落实好免补资助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零收费”,进一步完善落实“两免一补”和“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各校在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的指导下建立以学籍为基础的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中心与扶贫办做好贫困家庭信息对接工作,与民政部门的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数据和残联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实现共享,认真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到精准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据统计,2018年度享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费提供午餐学生达370人次,资助金额达19.8万元,人均每餐补助标准为5.5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和“免费供餐”的目标。

(五)创新关爱模式,促进情感控辍

1.关注弱势家庭学生。将单亲、贫困、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家庭学生及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和有不良行为习惯学生作为控辍重点,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适时加强心理疏导,创新关爱活动模式,广泛开展结对帮扶和家访工作,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2018年,我县共有留守儿童18人,在我县就读16人,学校与留守儿童结对16人,结对率100%。

2.关爱残疾儿童少年。要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强化条件保障,满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要针对残疾类型和程度,对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逐个解决其受教育问题,努力提高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2018年,义务教育段共有残疾儿童96人,其中随班就读51人,特殊教育学校35人,送教上门10人,入学率100%。

3.关心随迁子女。认真落实好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18年,义务教育段共吸纳新居民子女共14410 人,其中符合入读公办学校条件人数为13952人,符合公办学校吸纳率100 %;民办吸纳458人。

(六)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实施质量控辍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全县各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积极开展体艺2+1活动、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文体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利用在线课堂等信息技术,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孩子们从小愿意上学,杜绝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七)加强督导检查,实施考核控辍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控辍保学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每次进校督导必须检查控辍保学工作,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每学期开学初进行控辍保学专项督导。教育局、督导室明确对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不力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今后工作方向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实施义务教育的良好环境。关注重点人群(留守儿童、学困生、贫困生、残疾儿童等),实行全方位管理,巩固控辍成果。

 

海盐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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