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全流程“阳光执法” 提优基层“两化”建设


  • 发布时间:2023-09-28 16:37
  • 信息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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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落实落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以“行政行为码”推广使用为抓手,将执法信息公开贯彻于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不断提高执法行为的“能见度”、“透明度”,推动行政相对人在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优基层“两化”建设。

一是多维度公开,执法信息触手可及。贯彻“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年度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事项清单等内容,重点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另外,新建一体化办案中心,包含询问室、案卷管理等功能区,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示栏张贴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等,群众一目了然、办事便利快捷。今年,已累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89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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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留痕可溯。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依据、事由和权利义务。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将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各环节进行记录。利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和“掌上执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自动赋“行政行为码”,做到执法过程留痕、可回溯、可倒查,当事人扫码可实时查看执法检查和案件情况,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今年,已累计赋码的行政行为135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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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层级式审核,执法决定合法规范。梳理和规范各类执法文书格式,明确执法案卷制作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规范。配强镇(街道)执法队专(兼)职法制员,把好案件源头质量关,案件经法制员、承办机构、法制机构、行政机关负责人分级审核,做到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针对复杂重大案件,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制度,并根据讨论结果作出处罚决定,避免不合理执法。


信息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