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中心城区0573-HY-WY-10(枣园单元)、0573-HY-WY-15(文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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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003号 因城市发展需求,拟对《海盐中心城区0573-HY-WY-10(枣园单元)、0573-HY-WY-15(文昌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对该调整征求意见,调整内容为: 1.枣园路北侧、新桥路西侧由商住综合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 2.枣园路南侧、长安路东侧广场用地与公园绿地合并为公园绿地,内部新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并以虚线形式弹性控制。 3.枣园路南侧、长宁路东侧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 4.长潭路北侧、长宁路东侧由商业商务综合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 5.长宁路(庆丰路-长潭路)作为地块配建,采取虚线弹性控制,沿线地块用地面积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规划调整于2021年2月23日至3月25日在海盐门户网等进行公告。对调整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电话86570360。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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