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关于对《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方案》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
|
||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5日,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关于《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方案》。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 9月28 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方案》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