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关于对《海盐县甲鱼养殖业转型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 发布时间: 2020- 07- 27 20: 03
  •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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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20日,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在中国海盐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关于《海盐县甲鱼养殖业转型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间,收到一条电话反馈意见如下:

《方案》第三部分退养转产政策中“双层温室总面积,按单层温室面积的1.3倍系数计算;三层及以上温室总面积,按单层温室面积的1.5倍系数计算”不合理,建议按温室每层实际测量面积计算进行修改。此意见不采纳,理由是《方案》政策对甲鱼温室的退养转产属综合性奖补,奖补标准的制定综合考虑了不同层数甲鱼温室的建造成本,以温室内每层养殖池总面积计算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此标准也借鉴参考了当初我县千亩荡水源保护区甲鱼退养相关政策。

总体来看,公示征集期间相关单位对本《方案》的内容表示肯定,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此《方案》,更好地推进我县甲鱼养殖业转型提质行动。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1日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甲鱼养殖业转型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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