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1412/2019-00399 | 成文日期: | 2019-07-05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切实加强卫教融合深入推进健康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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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卫教融合深入推进健康育人工作的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19〕11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海盐2030”行动纲要》精神,落实《健康海盐2030行动纲要》,结合海盐实际,制订我县关于切实加强卫教融合深入推进健康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建成基本完备的卫教融合教育体系,搭建以课程、教学、训练为框架的学校健康育人模式,学校健康教育成效明显提高,学生健康素养有效提升,建成“卫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与教育综合改革相配套的学校健康育人发展新格局。 三、具体目标 1.全面构建健康育人课程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县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比例达到80%以上,红十字特色学校建设达4所以上,创建市级及以上青春健康教育基地3个。 2.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所有中小学生至少选学1门课程或参加1个社团,中小学生恒牙龋齿率、肥胖率逐年下降,学生近视率达到省控制目标。学生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率达到90%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60%以上。高中学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比例达到98%以上。 3.全面构筑“卫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新模式。实现全县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全覆盖,全面构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入学安置─康复计划─康复实施─过程评估的卫教协同新机制。 4.全面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全县中小学专兼职校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学青春健康教育兼职教师配备率达到100%,中小学体育教师“三级应急救护培训师”持证率达到100%。全县配备不少于 2名有医学或康复背景的特殊教育康复教师,培养不少于4名中医文化教育兼职教师,全县各中小学均配备1名兼职学校卫生副校长。 四、主要任务 1.建设健康育人课程体系。制定全县中小学校健康教育主题课程体系,并组织专家建设健康教育课程库。 2.构建“卫教结合”特殊教育体系。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残联、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和等级鉴定,提出入学安置或转学意见。建立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协同机制。 3.打造学校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配合,有效防控学校公共卫生事件。 4.加强健康育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按标准配备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人员);组织“三级应急救护培训师”培训;建立卫生副校长选派制度。 5.搭建卫教融合信息化工作平台。探索“互联网+卫教融合”模式,建立起学生电子健康档案。借助大数据综合应用和集成分析能力,实现学生健康动态管理,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控水平。 6.加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健康教室,所有寄宿制学校按标准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9年7月5日起施行。 六、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海盐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73-86027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