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文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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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就传承弘扬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来了很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专题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2018年12月3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文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意见》(嘉政办发〔 2018〕68 号),就加强文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二、主要内容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文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含了构建文教融合制度体系、培育文教融合品牌项目、打造文教融合师资队伍和创建文教融合特色学校等四项目标。 1.课程方面。以“馆校合作”为基础,构建文教融合课程资源库。充分利用海盐县博物馆、张元济图书馆、张乐平纪念馆、核电科技馆、海盐档案馆等特色场馆资源,整合全县各类文化资源,建立包含美术、音乐、戏曲、书法、舞蹈等类别的文教融合项目资源库。 2.品牌建设方面。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培育文教融合特色品牌。开展海盐县校园文化艺术节、中华经典诵读比赛、阅读伴我成长等经典项目,提升项目参与度,扩大项目影响力。 3.师资队伍方面。打破体制壁垒,建立文艺工作者、非遗传承人联系学校制度,文化系统“名师工作室”驻校制度,开展项目培训、非遗传承等工作,并通过师徒结对等形式帮助学校培养项目传承人和带头人。 4.长效机制方面。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各中小学校艺术总辅导员制度。完善“社团(兴趣小组)、校级特色团队、县级艺术团队”分级分层分类艺术社团体系。打造一批文教融合特色学校。启动文教融合实验学校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区域文教融合示范校。 5.创新渠道方面。以“互联网+”为导向,拓宽文教融合新渠道。以“浙江省智慧文化云”、“文化有约”、“海盐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等现有文化服务平台为依托,扩大我县青少年享受优秀文博资源覆盖面。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9年7月5日起施行。 四、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海盐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73-86027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