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文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9〕33号
|
|||||||||||||||||||||||||||||||||||||||||||||||||||||||||||||||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红船精神,统筹社会资源,结合落实文化、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和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文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文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提升文化软实力与教育协同发展为主线,推动文化教育资源共享和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传承创新,深化文教综合改革,提升师生人文素养,打造红船旁的品质教育,实现海盐教育高质量发展,助推“三优”海盐建设。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1年,构建文教融合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文教融合资源建设力度,全县打造不少于7个文教融合品牌项目。加强文教融合队伍建设,合作培养不少于30名具备引领作用的文化艺术类专兼职指导教师。大力推进文教融合特色学校创建,全县建成不少于5所文教融合实验学校,并培育不少于3所示范学校。 2.具体目标。 (1)构建文教融合制度体系。建立文教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机制,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文教融合项目运作的工作机制,财政保障文教融合发展的自然增长机制,实行文教融合项目创建申报、评估、考核、奖励制度。 (2)培育文教融合品牌项目。整合全县文化资源,深化课程改革,通过文化资源课程化建设,以“一校一品”为目标,打造文教融合品牌项目。大力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公益演出进校园”等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传统文化、非遗项目等传承活动。 (3)打造文教融合师资队伍。加强通识教育,提升教师人文素养,增强常态课堂人文融入。加大重点教师培养力度,以“一校一师”为目标,打造一支有热情、有特长、有方法、有成效的文教融合专兼职教师队伍。选派一批非遗项目传承人、文艺专业人员到中小学兼职,提升文教融合品质。 (4)创建文教融合特色学校。制定文教融合实验学校和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培育一批文教融合实验学校和示范学校,提升学校文教融合程度和文教资源共享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以“馆校合作”为基础,构建文教融合课程资源库。在与文化馆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海盐县博物馆、张元济图书馆、张乐平纪念馆、核电科技馆、海盐档案馆等特色场馆资源,整合全县各类文化资源,建立包含美术、音乐、戏曲、书法、舞蹈等类别的文教融合项目资源库。由文化系统专业人员主导,教育系统相关人员参与,开展文教融合项目课程库建设,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海盐滚灯、海盐腔、海盐骚子等地方特色课程,课程项目库以小专题为单位,原则上每个项目课程不超过10课时。 (二)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培育文教融合特色品牌。开展海盐县校园文化艺术节、中华经典诵读比赛、阅读伴我成长等经典项目,提升项目参与度,扩大项目影响力。深入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非遗进校园”、“传统文化进校园”、“影视欣赏进校园”、“诗歌鉴赏进校园”、“海盐文化名人故事进校园”等文化进校园活动,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结合红船精神进校园、红色旅游进校园等活动,设计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红色研学旅行线路和品牌,让更多的中小学生参与特色文化体验,打造独具海盐特色的文教融合品牌。组织开展全县专题文艺比赛,培育一批优秀校园歌手、校园主持人和儿童歌舞剧、话剧演员。加强对中小学生合唱团、中小学生艺术团、教师合唱团等文艺社团的培训指导,在全县范围内选育优秀文艺骨干。 (三)以引育共建为途径,打造文教融合高素质师资队伍。打破体制壁垒,建立文艺工作者、非遗传承人联系学校制度,文化系统“名师工作室”驻校制度,开展项目培训、非遗传承等工作,并通过师徒结对等形式帮助学校培养项目传承人和带头人。教育部门和文化部门要紧密对接,配置符合学校特色发展的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教师培训、项目指导和品牌创建等工作。重视教师队伍文艺素养培养,通过专题培训、主题讲座、参观交流、境内外互访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教育工作者文艺素养和能力。 (四)以特色发展为抓手,创建文教融合特色学校。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各中小学校艺术总辅导员制度,加强学校艺术课程教学统筹设计与组织管理,开展跨界艺术教学实践,拓展学校艺术教育空间,丰富教学形式,引导每位中小学生培养一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项艺术技能。完善“社团(兴趣小组)、校级特色团队、县级艺术团队”分级分层分类艺术社团体系,逐步形成校园文化活动丰富、文艺社团活跃、文化氛围浓郁、艺术教育特色鲜明的良好格局。在现有馆校合作基础上,遴选一批有基础、有条件、有氛围的中小学校,由文化和教育部门予以重点扶持,依托课程、项目、师资资源库,打造一批文教融合特色学校。启动文教融合实验学校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区域文教融合示范校。 (五)以“互联网+”为导向,拓宽文教融合新渠道。统筹文教融合优质资源,依托互联网平台,以“浙江省智慧文化云”、“文化有约”、“海盐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等现有文化服务平台为依托,强化文化供给,进一步拓展校园师生获得公共文化服务资讯,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途径,扩大我县青少年享受优秀文博资源覆盖面。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体系。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海盐县文教融合工作推进小组。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文教融合项目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加大经费保障。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将文教融合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用于活动组织开展、教师培育培养、购买第三方服务、“名师工作室”认定运作、文艺专业人员和非遗传承人联系学校项目经费等,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三)强化激励导向。结合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相关要求,建立督导评估、考核检查机制,强化“中小学艺术素养监测”的导向作用,培育学校典型和区域样本,对在国家、省、市、县重大文艺比赛和文艺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对文教融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品牌特色项目、文教合作平台和学校区域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文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文教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