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336U/2018-00292 成文日期: 2018-05-02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 2018- 05- 02 09: 14
  • 来源: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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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建设部8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范围作进一步的明确。

二、适用范围

(一)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

(二)重要的公共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指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具体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建设部86号令)第四条的规定;

(三)大中型工业工程。指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型工业厂房工程;

(四)住宅工程;

(五)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地下工程;

(六)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七)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其他工程。

三、实施时间

2018年5月20日起实施

四、政策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方式:0573-86036267。


来源: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