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日产50吨优质大米设备采购项目的批复


  • 发布时间: 2026- 06- 02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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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盐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实施于城镇日产50吨优质大米设备采购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由你单位负责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日产50吨优质大米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于城镇吕冢村。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为推动海盐县于城镇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1+10),合理划分加工车间、包装车间、仓储等功能区块,配置满足分等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等市场需求,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标准。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引入一条高标准大米加工线,日处理能力50吨,具体包括碾米设备相关配套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40万元,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招标方式

采用国有企业采购。

七、项目业主单位

海盐县盐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八、项目实施周期

3个月。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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