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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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 王中鹏 本报讯 7月29日至7月30日,海盐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雪君、孙悦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江莺,副主任马小平、范正华、卫沈弘、李全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超,副县长赵小龙,县法院院长杨爱民、县检察院检察长张震宇以及县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海盐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海盐县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海盐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海盐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打造杭州湾面海第一城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和调查报告,关于对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评查报告,书面审议了《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会议批准了海盐县2024年财政决算,表决通过了《海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并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7名公民现场旁听了此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