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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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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凌波代表: 你在镇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集镇无物业小区、老旧小区楼道灯进行维护的建议》,镇人大已转交政府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镇每年设置有专项资金开展集镇老旧房屋修缮,落实专业维修队伍针对发现的房屋漏水、设施损坏、污水管网堵塞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无物业小区、老旧小区内部公共区域破损设施不在我镇老旧房屋维修范围内的,应由沈荡社区通过物业维修基金实施维修或组织业主共同筹资修缮。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