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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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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工商业联合会: 你会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民营企业参与城市有机更新的建议》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建设从大拆大建逐步转化到城市更新,我县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经过争取,2023年,我县入围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城市,沈荡镇入围试点片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38个城市更新项目全部完成,完成房屋征迁建筑面积91.76万㎡,启动更新土地面积3455.82亩,涉710户。2025年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分为新签约和新安置二种改造方式,截至5月底完成全年任务的50%。此外,探索城镇老旧小区协议搬迁、以旧换新等政策制度,全面构建支持城市更新的政策体系。我县城市更新工作稳步推进。 在政策支持与市场化机制推动下,民营企业也开始参与城市更新建设,并进行了一些创新摸索。如沈荡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营、多方参与”原则,利用闲置资产,引入专业运营团队,按照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的实施模式,盘活教育、文体、基础设施等闲置设施12处,其中10处为国有资产,有效衔接民生实事、产业招商等事项。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的建议 国家战略引领方面。2020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原则,提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参与。2023年住建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留改拆”并举,防止大拆大建,要求建立城市体检与更新联动机制,创新可持续实施模式。自然资源部充分发挥“多规合一”的优势,支持城市更新,制定了《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进一步为城市更新提供政策支持。 地方政策方面。浙江省建设厅印发了《浙江省县(市、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2版,《浙江省城市体检工作技术导则(试行)》。嘉兴市发布《嘉兴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修订)》,《嘉兴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的通知。 今年以来,国家对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视再上新台阶。2月20日,省两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①健全城市更新统筹实施体系,②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③持续提升城镇居住品质,④推进产业园区活力焕新,⑤深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风貌塑造,⑥加快城市建设绿色低碳转型,⑦提升城市精细智治水平,⑧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八大任务,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编制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5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对城市更新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纲领性文件。 (二)关于“加强项目规划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的建议 海盐正探索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企业参与、协调共赢的海盐模式。在沈荡镇城市更新中,以“微整治、精提升、可持续”为宗旨,创新“运营前置”发展模式,扎实有序推进,打造存量盘活新形象和城乡风貌典范的沈荡案例。沈荡镇邀请浙大知名团队进行集镇整体风貌设计,招引优秀运营团队前置运营,确保项目可持续运行。谷仓文化产业园已招引浙江构想几何等团队,贲湖老粮仓、老茧厂等区块与木心居、花筑民宿也已达成合作意向,与此同时,最大限度保留沈荡老镇老街建筑风格与巷道肌理,形成风貌协调、整体有序的街区环境。 在企业参与方面,我县也摸索了一些成功经验,达到多方共赢。在沈荡酿造文旅街区,更新实施中与百年酒厂沈荡酿造政企联动。充分挖掘企业文化价值,结合“悠悠水乡、醉美沈荡”的深化,中华老字号沈荡酿造打造“研学展览+黄酒体验+产品营销”产业模式,让“黄酒酿制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开发与传承创新,推动文旅融合。企业自身也得到政府支持,投资3000万元对农产品加工车间等进行新建提升改造,充分融入城市更新,享受更新带来的效益。 (三)关于“拓宽融资渠道”的建议 我县将结合最新政策精神,进一步在制度建设、融资、审批效率、金融支持、专业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容缺审批、城市更新基金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城市更新规划和运营复合型人才,建立“需求征集-方案共商-效果评估”机制,保障公众权益。 同时,积极推动民营企业(或组团)参与城市存量土地和老旧区块更新改造中来,让民营企业已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引擎,进一步平衡社会效益与商业价值,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三、办理过程 (一)研究提案。3月份收到该提案,对提案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制定集体提案办理计划,4月28日与提案者见面,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二)提案办理。针对提案具体内容,部署涉及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计划及职能。5月份起草提案办理复文。 (三)提案答复。6月份,就提案答复征求提案者意见,并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杨赟, 联系电话:8611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