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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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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海盐基层委员会: 你委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智能建造新质生产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举措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海盐立足实际,多方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智能建造试点实施方案》,推动我县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2020-2024年,海盐县装配式建筑项目共计54个,装配式建筑面积达378万平方米。2个项目获评第一批浙江省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名单,2项技术获评浙江省首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1个项目取得省内装配式建筑首个“AAA”级标牌。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2023年,海盐县出台了《海盐县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进方案(2023-2027年)》(盐政办发〔2023〕16号),明确新能源新材料为新兴产业,县内装配式建筑生产均列入其中。通过相关政策宣贯、组织试点项目现场参观、资金奖补倾斜等,我县积极引导建筑企业拓宽经营领域、延长产业链条、运用新质生产力,积极向智能生产、智慧施工、建筑机器人等领域延伸,支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政策,积极组织集成装饰企业进行宣传,推广智能家居等关联互补产品与全屋智能解决方案,提升民众运用相关智能建造技术的意愿,从消费端拓宽建筑企业发展路径。 (二)关于“推动智能建造标准体系形成”建议的答复 2023年出台了《海盐县推动工业园区有机更新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试行)》,鼓励有机更新项目提升容积率,对容积率达到一定要求的项目分别给予1.5以上部分200元/平方米、250元/平方米、350元/平方米的补助。为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我县贯彻执行省建设厅《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33/T1165-2024),落实《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动人才公寓、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装配式建筑试点建设,拓展工业建筑领域内钢结构的应用。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引导公共建筑项目、既有建筑更新改造项目采用装配化装修方式,提高我县新建建筑装配率和集成化水平。扩大我县集成装饰产业优势,提升友邦、法狮龙、联翔、艾格木等企业品牌影响力,引导向住宅全装修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方向转型。 (三)关于“加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比例”建议的答复 坚持试点示范项目引领,积极培育示范项目,组织开展试点参观与技术交流,通过试点示范引领,大力支持BIM、智能建造、智安管理、智慧工地等数字化技术应用,强化相关智能装备推广应用。对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符合创优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级试点和各类荣誉。充分发挥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作用,调动相关单位运用智能建造、装配式等技术的积极性。强化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建设,助力完善建筑工业化产业链,促进全县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浙江锦萧科技等4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拥有合计33条生产线,2024年实现产能合计约60.32万立方米。 (四)关于“培育我县智能建造特色优势”建议的答复 加强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集团等单位对接协调,多方统筹规划。从发改立项、土地出让、建设指导等多阶段入手,明确保障房、公租房、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应用装配式、智能建造等技术的标准,以落地效果提升各单位对相关新技术的认知高度与运用积极性。 三、办理过程 (一)研究提案。3月份收到该提案,对提案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制定集体提案办理计划,与提案者联系,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二)提案办理。针对提案具体内容,部署涉及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工作推进和问题整改,5月份起草提案办理复文; (三)提案答复。6月份与提案者见面,交流办理工作,征求提案者意见。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吴岩,联系电话:0573-861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