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沈荡镇“怀思园”综合礼堂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202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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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中心、所,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治理农村散乱埋葬,整治农村殡葬陋俗问题,大力提倡节地生态安葬、方便百姓操办葬礼提供一个生态场地,解决好农村骨灰安葬和处理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决定建设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2025年沈荡镇“怀思园”综合礼堂项目,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海盐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7-2025)》(盐政函〔2018〕283号)、《海盐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修订)》《绿色建筑设计标准》(GB33/1092-202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21)等文件精神,尽快完成2025年沈荡镇“怀思园”综合礼堂项目。 二、工作任务 2025年沈荡镇“怀思园”综合礼堂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97.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775.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75.72平方米,项目规划一栋小灵堂一层,层高4.5米,规划建筑高度4.330米,一栋悼念厅一层,层高5.0米,规划建筑高度4.910米,并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25年沈荡镇“怀思园”综合礼堂项目总平面图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5年 7月18日 附件: 2025年沈荡镇“怀思园”综合礼堂项目总平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