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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 2025-07-18 15:53
  • 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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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晴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悉。首先感谢您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及新能源汽车对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作用,而充电基础建设是新能源汽车普及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海盐县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充电桩点位布局,补足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短板,提高城乡充电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和使用体验,高质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024年7月,海盐县作为全省唯二,成功入选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县名单。目前全县公共充电桩累计达到1616个,充电站195个,全县9个镇(街道)已实现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农村充电桩覆盖率达到96%以上。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针对科学合理、高效、智能的投建一批公益平价充电桩基础设施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编制完成《海盐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规划结合了我县城区及乡镇人口分布、车辆保有量增长趋势、交通流量等实际,充分考虑公共充电设施发展不平衡、充电桩利用率低等问题,科学确定发展规模、空间布局。落实各镇街道做好充分排摸,精准选址,避免布局不均与资源闲置浪费。加大浙里办“一键找桩”应用的宣传推广力度,给电动车业主提供有效指引。

(二)针对规范完善无产权房屋及租赁车位的农村外来新居民群体家用充电桩落户问题,解决这一群体人员的用电安全和规范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申请家用充电桩安装,要求必须有产权房屋(车位)或租赁的房屋(车位),不符合申报安装条件无法安装家庭充电桩的,我们通过推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来有效缓解充电难题,特别是不断加大农村公共充电桩、老旧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比例,缓解无法安装家庭充电桩群体的需求;2025年共谋划民生实事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230个,其中农村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180个。将公用充电桩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范围,鼓励镇街道、国有公司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公共停车场、安置房小区、人才公寓等区域投资建设公共充电桩。今年武原街道和杭州湾投资集团公司等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村社区家宴中心、安置房小区等投资建设公共充电桩94个,有效解决开放式老旧小区充电难题。

三、办理过程

(一)研究建议。3月县发改局收到该建议,即对建议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确定了协办单位并落实相关办理要求,4月与提案者联系,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二)汇总意见。5月,我局汇总了协办单位县供电公司的回复材料,梳理相关协办意见;

(三)沟通讨论。5月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及意见,并在与协办单位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深化相关内容;

(四)建议办理。5月我办起草提案办理复文,征求提案者意见;

(五)建议答复。6月我办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5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