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5000吨8.8级及以上紧固件技改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于城镇三联村2号 | 嘉兴建圣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1604万元,选址于海盐县于城镇三联村2号,租用海盐县昌隆电子电缆有限公司1栋和2栋厂房,占地面积约235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以钢材、不锈钢、机油等为原辅材料,采用拉丝(外协)、加热、冷镦、攻牙、甩油、表面处理(外协)等技术或工艺,购置线材加热器、冷镦成型机、自动攻牙机、甩油机、压饼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5000吨8.8级及以上紧固件的生产能力。 | 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在冷镦成型机的加工区及出料口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集气罩将废气产生点全部覆盖;废气收集后经一套高效静电油雾净化设备治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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