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三联村辖区内日常环境维护、水利设施维护等零星维修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09 15 : 30
有效性:有效
海盐县于城镇三联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实施于城镇三联村辖区内日常环境维护、水利设施维护等零星维修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三联村日常零星维修项目。
二、工程规模和内容
涉及于城镇三联村辖区内农田道路破损维修、机站维修、道路维修、灌溉渠道维修等。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72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单位
海盐县于城镇三联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招标方式
采购形式。
六、项目建设周期
一年。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