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海盐耐特涂覆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 海盐县望海街道吉兴路291号 | 海盐耐特涂覆有限公司 | 嘉兴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海盐耐特涂覆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望海街道吉兴路291号,利用现有租赁的海盐峰生紧固件有限公司2500.57平方米厂房。项目主要采用佳美特涂覆液、除油清洗剂等为原辅材料,经除油、清洗、涂覆、烘干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智能化仓储、超声波清洗机、全自动涂覆机、燃气烧结炉等先进设备,配合wms系统对接数据采集升级改造,淘汰落后的设备,涂覆设备改造为自动化,在自动化设备的基础上配置数据管理。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涂覆加工2000吨紧固件的生产能力。 | 佳美特涂覆生产线涂覆工序置于负压密闭房内,同时设有吸风装置收集废气。烘干工序在燃气烧结炉内进行,在进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涂覆、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汇入企业现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经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区域;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一般废包装物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佳美特涂覆液、槽脚、废包装桶、污泥、含水废油、废滤布、废油桶、废机油、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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