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城总体城市设计》(调整)批前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 06- 06 09: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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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海盐县的城市规划。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保存于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本栏目所发布的内容,包括所有文本、图纸、照片、数据及资料汇编,均受版权保护。除非预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否则严禁改变、分发、发布或向公众提供该版权作品。

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海盐县城总体城市设计》(调整)批前公告

编号:〔2025〕052号

《海盐县城总体城市设》于2021年10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于2022年4月经过一轮调整。为促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协调城市风貌,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需对总体城市设计部分管控内容进行调整。

一、《海盐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导则》第八条调整内容

“城北科创核心管控区:北至东海大道、东至盐平塘、南至盐北路、西至长安路。”调整为“城北科创核心管控区:北至G525、东至盐平塘、南至盐北路、西至长安路。”

二、《海盐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导则》第十条调整内容

“沿新桥路天际线:从西部新城核心区制高点往东望,沿新桥路东侧形成由城北科创产业核心区控高,到老城核心区控低,再到城南片区逐渐抬高的高低起伏的城市天际线效果。”调整为“沿新桥路天际线:从西部新城核心区制高点往东望,沿新桥路东侧形成由城北科创核心管控区控高,到老城核心区控低,再到城南片区逐渐抬高的高低起伏的城市天际线效果。”

三、《海盐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导则》第十五条调整内容

“科创办公建筑群:位于新桥路和G525交叉口,在新桥路主轴城市北入口节点建设点式高层建筑作为城北科创中心地标。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调整为“科创办公建筑群:位于新桥路和G525交叉口南侧,在新桥路主轴城市北入口节点建设点式高层建筑作为城北科创中心地标。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调整内容予以公告,在海盐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6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联系电话:电话86570360(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178号         

邮编:314300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6日



信息来源: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