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县内普通高中(含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一)具有海盐县学籍(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在县外就读的海盐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具有海盐县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学校
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海盐第二高级中学
三、招生计划
县内计划招生2480人。其中元济高级中学600人、海盐高级中学1035人、海盐第二高级中学845人(含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270人)。
四、招生类型
(一)特殊类型招生
为推进高中分类办学改革,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2025年计划特殊类型招生192人。具体计划如下:
1.元济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12人。
2.海盐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8人,艺术特长生32人,人文特色生140人。
(二)名额分配招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25年确定元济高级中学为名额分配招生学校。按名额分配指标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70%的比例要求,面向县内初中学校招收名额分配生420人。
(三)普通类型招生
各普通高中上述类型外的其他招生计划按普通类型统一招生。其中元济高级中学168人、海盐高级中学855人、海盐第二高级中学575人。
(四)普职融通招生
为深化普职融通人才培养,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2025年继续设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270人。综合高中班由海盐第二高级中学与海盐职业教育中心联办,教学点设在海盐职业教育中心。
五、志愿填报
初中学校要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做好考生及家长的咨询服务工作。志愿填报批次如下:
(一)第一批次为各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以及海盐高级中学人文特色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志愿填报,不得兼报。
(二)第二批次为元济高级中学名额分配生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志愿填报,不得兼报。
(三)第三批次为三所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志愿,分为第1、第2、第3志愿,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
(四)第四批次为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志愿,按辅修专业方向分为第1、第2、第3、第4、第5、第6志愿。六个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选择6个志愿填报,并考虑相关专业方向先后顺序。
六、录取原则
(一)综合评价原则。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总分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为主要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既重视学生总体发展,又关注学生突出才能和个性表现。
(二)遵循志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选择权,考生必须自愿填报志愿。志愿表一旦上报,不得更改。考生被所报考学校录取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三)分数优先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分成绩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总分高者列前;如仍相同,则按语文学科分数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并列者一并录取。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
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统一在中考后进行。
(二)录取顺序
录取工作按以下四个阶段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以及海盐高级中学人文特色生招生录取,共192人。
第二阶段:元济高级中学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共420人。
第三阶段:普通高中普通类招生统一录取,共1598人。
第四阶段:普职融通综合高中班招生录取,共270人。
已在前一阶段被录取的,不再进入后续阶段录取。考生可参考各校、各类招生计划数,根据本人中考总分成绩在全县的排名位次,合理选择报考志愿。
录取阶段和招生计划数
学校 | 各录取阶段招生计划数(人) | ||||
一 | 二 | 三 | 四 | 合计 | |
元济高级中学 | 12 | 420 | 168 | 600 | |
海盐高级中学 | 180 | 855 | 1035 | ||
海盐第二高级中学 | 575 | 270(普职融通) | 845 | ||
合计 | 192 | 420 | 1598 | 270(普职融通) | 2480 |
(三)录取办法
设置各招生学校及相关招生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参考。元济高级中学名额分配生和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中考总分排名位次全县第330名划定;海盐高级中学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中考总分排名位次全县第1260名划定;海盐第二高级中学普通类(不含普职融通)按中考总分排名位次全县第1820名划定;普职融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中考成绩总分排名位次全县第2430名划定。以上排名位次均不含“沃土计划”入围学生,下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公布。
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体育艺术特长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实行降分录取,以考生所报考学校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体育类下调40分、艺术类下调20分择优录取。达不到降分录取要求的,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重新填报志愿,按一般考生在统招时同等录取。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指标,转入本校统招计划。
2.人文特色生
海盐高级中学人文特色生以学校“沃土计划”入围学生为依据,结合考生中考总分成绩录取。海盐高级中学人文特色生中考总分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海盐高级中学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完成的招生指标转入本校统招计划。
3.名额分配生
名额分配生录取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录取对象为元济高级中学“沃土计划”入围学生。
第二批分两个阶段录取,要求考生达到元济高级中学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阶段为分校录取,以各初中教育集团(学校)为单位,根据该教育集团(学校)名额分配指标剩余数,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该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数量不足,未录满的剩余指标纳入第二阶段全县统筹;第二阶段为全县统筹录取,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其他普通生
在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内,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5.普职融通生
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分六个辅修专业方向,按中考总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中考成绩总分排名位次全县第2430名划定。普职融通生高一第一学期主修普通高中课程,辅修相关专业课程。学期结束后由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综合评价选拔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普职分流。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县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教育局相关科室做好招生政策的指导、宣传和解释工作,教育研究中心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和指导。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招生的组织领导、政策研究、宣传指导、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安全顺利、规范有序。
(二)完善机制,确保公平。海盐县所有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均在“嘉兴市高中招生系统(海盐县)”网络平台统一实施。深入实施高中“阳光招生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注册后15日内将新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校要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考试、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考试与招生工作零差错、零事故。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各初中学校要共同维护好招生秩序,保护好考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各校要加强对学籍管理办法和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政策的宣传,共同维护好我县良好的教育生态。各初中学校在9月20日前将本校初中毕业生在县内外高中段学校入学的详细情况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严肃招生纪律,县教育局将加强对考试与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一旦发现并查实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咨询电话:86027030;举报电话:86027010。
九、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海盐县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