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批复文件
1
关于嘉兴汉村合金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高洁净不锈钢管及50万米电子半导体精密不锈钢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64号
2025年6月23日
2
关于海盐广发新能源有限公司码头提升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652号
2025年6月25日
公告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