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批复文件
1
关于海盐县人民医院百步分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52号
2025年5月26日
2
关于嘉兴久威管道抛光有限公司年产5万支抛光不锈钢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53号
3
关于嘉兴赛科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亿只止水针及配套铆钉绿色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5〕54号
2025年5月28日
公告期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