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用地单位申请,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了海盐县相关建设项目施工所需的临时用地,现将相关审批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临时用地面积(平方米)
批准文号
使用期限截止日期
1
通苏嘉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X标项目
百步镇新升村、于城镇构塍村,东至水田等,西至河道、水田等,南至通苏嘉甬铁路主线,北至河道
施工便道及材料堆场
3853
嘉临(2025)049号(盐)
2025年5月27日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日
信息来源: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