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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 2025-06-25 14:55
  •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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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董董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老年群体保健品消费保护及规范市场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老年人口规模的增加,老年人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不断提升,银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与此同时,保健品行业针对老年人的骗局频发,严重损害老年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其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打击涉老骗局,整治虚假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是市场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近年来,海盐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引导。理性正视涉老健康产业的存在,明确各部门职责,从管理制度上对涉老营销行为加以规范和引导。同时加强涉老产品质量抽检、食品和医疗器械行业管理、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等,引导行业规范自律,不断挤压不法营销的生存空间。

二是强化打击力度。持续保持执法打击高压态势,避免运动式执法,成立整治专班,加强数据分析和实情排摸,实行精准打击,有针对性地破解取证困局。多跨协同,联合作战,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和属地政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是强化科普宣传。持续推进涉老保健商品专项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社区护老、知识下乡、健康科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提高对涉老保健商品的科学认识和识别能力。

四是强化情感疏导。加强对老年群体的关心和关爱,家庭、社区、属地合力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和志愿者服务,充分发挥成校、夜校、老年大学、村社区活动中心的正向作用,增强老年群体的心理和情感输出,及时疏导负面情绪,避免老年人因焦虑、孤独、空虚和缺少认可而让不法商家轻易钻了空子,真正从源头上减少和缓解涉老营销问题。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针对“呼吁子女应多花时间陪伴老人,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心理需求”,答复如下:

在民政、卫健部门专业支持下,依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广泛动员党员骨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网格员及热心志愿者等多元力量,深入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关爱服务。定期组织人员上门走访,与老年人进行深入交流,倾听诉求,疏导情绪。重点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鼓励其参与社区文体娱乐活动,拓展社会交往圈层,有效缓解因独居、空巢产生的孤独感与焦虑情绪,降低因情感缺失导致轻信推销、陷入非理性消费的风险。同时,积极发挥家庭情感支持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社区宣传栏、线上平台、主题活动等多种渠道,持续向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发出倡议:常回家探望、勤电话问候,主动关心老年人心理状况。及时传递涉老诈骗案例及新型消费陷阱警示信息,协助老年人辨识风险。多方协同,共同筑牢老年人心理韧性防护屏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针对“村、社区要加强对老年人宣传,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夸大的保健品广告所迷惑”,答复如下:

开展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开展线上宣传,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加强对“保健”市场整治的集中宣传,引导公众尤其是老年人科学认知保健品,掌握“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识别方法,提升防范违法营销陷阱的能力。加大媒体对典型案例及“屡禁屡犯”主体的曝光频次与深度,详细拆解其欺诈手法,重点提升老年消费者的食药产品辨别力,以此强化社会警示与震慑。面向群众开展线下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科协、各镇(街道)在部分村(社区)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讲座”“预防中老年人保健品陷阱”等各类讲座12次。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暨“放心消费嘉年华”促消费公益活动,活动现场针对老年群体,生动地讲解“保健品骗局”“分红陷阱”等老年诈骗套路,通过以案释法来提升老年群体防范意识。

(三)针对“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这些隐形的销售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构建立体监督网络,提升监管精准效能。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涉老保健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涉老保健商品广告、标签等信息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强涉老保健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检,确保质量安全。重点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创新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在西塘桥街道开展试点,在涉老会销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云端监管平台,实现24小时远程可视化监管,以实时监控形成强大震慑,促使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实时记录的音视频资料也为后续调查取证和执法办案提供重要依据。

实施铁腕整治行动,增强执法震慑效果。针对我县涉老商品经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扎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排查辖区涉老保健商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情况,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供货渠道正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镇街、公安、卫生等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持续开展“护老”行动暨“涉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种执法手段打击我县辖区内违法“会销”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市场监管局针对涉老营销领域立案10件,罚没款共计54.2万元,6家情节较为严重的涉老营销场所已关停。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要求,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不断挤压非法经营的生存空间,对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依法查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适时开展违法线索征集活动,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反馈诉求。

三、办理过程

1.研究建议。3月我局收到该建议,即对建议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4月确定了协办单位并落实相关办理要求。

2.充分沟通。我局4月初与提案者联系,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3.汇总意见。5月我局汇总了县民政局、武原街道等协办部门的回复材料,梳理了协办单位的相关意见,并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深化相关内容。

3.建议答复。6月我局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附件:代表建议条目式答复清单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联系人:袁志刚,联系电话:0573-86053766)


附件

代表建议条目式答复清单

承办单位: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由(建议题目):关于加强对老年群体保健品消费保护及规范市场管理的建议

建议一

呼吁子女应多花时间陪伴老人,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办理

结果

清单

1.当年

完成事项

联合民政部门,动员党员骨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熟悉民情的网格员以及热心志愿者等多方力量,深入社区开展多样化的志愿关爱活动。

2.当年

推动工作

通过社区宣传栏、线上平台、主题活动等多种渠道,向子女发出呼吁,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3.明年待落实事项

探索发挥成校、夜校、老年大学、村社区活动中心的作用,增强老年群体的心理和情感输出。

4.不能

采纳原因

建议二

村、社区要加强对老年人宣传,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夸大的保健品广告所迷惑。

办理

结果

清单

1.当年

完成事项

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讲座”“预防中老年人保健品陷阱”等各类讲座12次;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暨“放心消费嘉年华”促消费公益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来提升老年群体防范意识。

2.当年

推动工作

开展社区护老、知识下乡、健康科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3.明年待落实事项

加大对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涉老保健商品的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4.不能

采纳原因

建议三

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这些隐形的销售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

办理

结果

清单

1.当年

完成事项

持续开展“护老”行动暨“涉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领域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涉老营销领域立案10件,罚没款共计54.2万元,6家情节较为严重的涉老营销场所已关停;在西塘桥街道开展试点工作,辖区内涉老会销场所安装视频监控。

2.当年

推动工作

强化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加强横向协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有效发挥各基层所(分局)功能,增强与镇街、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间沟通协作。

3.明年待落实事项

组建工作专班,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不断挤压非法经营的生存空间,对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依法查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适时开展违法线索征集活动,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反馈诉求。

4.不能

采纳原因

补充说明(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2025年6月20日

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  类

联系人

袁志刚

联系电话

0573-86053766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