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于城镇)实施方案的批复
盐发改投〔2025〕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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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于城镇)实施方案的请示》(于政〔2025〕1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编制的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于城镇)实施方案。现就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于城镇)。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陈家场桥、珠沙桥进行拆除重建。新建桥梁设计荷载均采用公路-II级,桥梁跨径1x20=20m,桥梁宽度为0.5m(护栏)+7.0m(行车道)+0.5m(护栏)=8.0m,桥面铺装采用10cmC50水泥砼+防水层+6cm 沥青砼,桥梁行车道采用双向2.0%横坡。桥台处设置伸缩装置。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矮T梁,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接盖梁。同步实施桥头接坡及相关安全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63.9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业主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工期 6个月。 请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