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武原街道3304240126(华星村乡村单元)村庄规划》批前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 05- 20 15: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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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空间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海盐县武原街道3304240126(华星村乡村单元)村庄规划》经前期调查、论证、研究,已进入规划编制成果完善、报批阶段。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街道将规划草案在海盐县门户网站、武原街道办事处政府公示栏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村)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573-86112205

通讯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武原街道办事处



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0

一、规划范围

东至大麻泾港-新木桥港、南至义仗庙港、西至武原街道行政边界、北至海盐塘。规划面积约658.32 公顷。

二、目标定位

1.村庄定位:根据上位规划华星村建设定位为集聚建设类,引导周边零散分布的自然村村民向集聚建设型村庄集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村容村貌,引导村庄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庄。

2.发展规模:至2035年,规划常住人口约700人;规划总建设用地规模约79.0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8.96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48.20公顷,特殊用地11.89公顷。

3.规划指标:

1)耕地保有量:370.43公顷。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5.83公顷。

3)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

4)村庄建设用地规模:18.96公顷。

5)补充耕地:42.24公顷。

三、用地布局

单元内规划土地总面积658.32公顷,规划非建设用地579.27公顷,占比87.99%;建设用地79.05公顷,占比12.01%。

非建设用地:耕地449.18公顷,占比68.24%;园地25.96公顷,占比3.94%;林地16.07公顷,占比2.44%;草地2.75公顷,占比0.42%;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0.85公顷,占比3.17%;陆地水域64.46公顷,占比9.79%。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18.96公顷,占比2.88%;区域基础设施用地48.20公顷,占比7.32%;其他建设用地11.89公顷,占比1.81%。

四、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布局

1.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报批稿)》和《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2023.12修订版)建设要求,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加强村/组层级的乡村社区生活圈规划,按照15分钟可达的空间尺度,配置满足就近使用需求的服务要素。

2.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通苏嘉甬铁路:规划一条区域城际铁路从村域中段位置横向穿过,设计速度为200-350km/h。

G92杭州湾环线高速:现状高速公路从村域纵向穿过,南接南北湖互通,道路平均宽度为30米。

规划杭浦高速公路海盐联络线(二期):一条高架形式的高速公路从村域纵向穿过,起点接南北湖互通,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

嘉南线:嘉南线作为嘉兴市域快速路,华星村村域有2条主要分流道路,1条在建横向穿过的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项目(迎宾大道)、1条现状横向穿过的省道S303湖盐线(环城南路)。其中,快速路规划设计速度为60-80km/h,迎宾大道标准段按32米、双向6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实施;S303湖盐线(环城南路)道路宽度为26米。

规划外环西路:连接南北湖互通,规划预留外环西路下穿,道路宽度为48米。

2)村内交通规划

村主路:硖盐线横向穿过,道路宽度为8米;澉武路纵向穿过,道路宽度为8米。

村支路:居民点内部联系道路,宽度3-6米,道路两侧建筑后退红线原则上不小于2米。

3.航道规划

沿华星村域的北侧、东侧边界线,布局有三级和四级航道分别是:海盐塘、大麻泾港。海盐塘控制20米航道保护范围,大麻泾港控制15米航道保护范围。

4.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华星村沿用城乡一体化供水方式,由海盐县水务集团统一供水,由天仙河自来水厂通过市政供水管网供水。规划用水由干管引出,沿村内主要道路湖盐线敷设管线,向乡镇延伸的主管管径为DN800mm,支管管径为DN300mm,入户管为DN100mm。管道的供水压力一般要求控制在0.20MPa。供水管道原则上在道路西侧和北侧布置。

5.排水工程设施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保留现状污水管,干管管径为D800,支管管径为D300,纳户管为D100。新增污水管应尽量方便道路两侧污水的接入,埋深较小的情况下,让最大区域的污水自流接入。雨水沟渠布置按照就近排放原则,以减少雨水沟渠长度。规划保留现状沿路设置的明沟,定时清理,并进一步完善村内雨水管网。

6.电力工程设施规划

根据县域电力网规划统一考虑,华星村位于武原分区,供电电源主要为海塘变,变电容量为3*180MVA。规划范围内220kV电力高压线中,规划保留220kV跃砍2437线,规划新增立峰-跃新2回、220kV秦跃2428线、220kV立跃立新_跃方_明狮明岭_狮立狮峰线、220kV秦塘2P59线;110kV高压线中,规划保留110kV跃君1234线、110kV跃盐1229线、110kV跃富1228线、110kV峰石13733跃新支线,规划新增跃新-首荡线、立峰-首荡线;35kV高压线中,规划保留南闸471线。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海盐县电力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等相关管理规定与要求进行管控。

7.通信工程设施规划

电信电缆直接从市政通讯电缆干线引入,电信普及率达100%。落实《海盐县5G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24-2028)》,规划保留5处现状基站,规划建设11处地面基站、1处机房(均按需分期建设)。

8.燃气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沿湖盐公路布置双管DN450供热管线,规划供热量为79兆瓦。规划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沿杭浦城际铁路海盐联络线铺设,由南至北穿过华星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海盐县燃气专项规划》等相关管理规定与要求进行管控。

9.环卫工程设施规划

保留华星村现状垃圾收集点,采取户分类、村收集、街道中转、县处理”模式,根据村庄人口集聚程度,设置垃圾分类宣传亭,布置分类垃圾收集点,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位置应便于分类投放和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机械化清运。规划保留现状1处建筑垃圾中转站。

10.安全与防灾规划

1)消防规划

衔接《海盐县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规划范围内由海盐县消防救援大队(武原消防救援站)和前哨站(光明社区前哨站)提供服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村内组织义务消防队,宣传、传授消防技能,提高村民的抢险救灾能力。

2)防洪排涝规划

结合上层规划,范围内规划建设防洪圩区,编号为盐-G05-1。规划防洪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按照10-20年一遇排涝标准设防。

3)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规划范围内不涉及灾害防治控制线。

4)抗震规划

规划华星村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重要设施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S303湖盐线、迎宾大道作为主要疏散通道。

五、土地综合整治与修复

1.农用地整治

通过耕地功能恢复、耕地垦造等方式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共34.36公顷。

1)对单元内的恢复属性地类进行整治,对其种植作物进行移栽或者清除,采用工程措施,进行场地平整,对优质耕作层进行表土剥离。至规划期末,恢复耕地功能面积22.85公顷。

2)通过土地平整工程,并配套建设防洪排水系统、灌溉网管与田间道路,将土地垦造为耕地,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至规划期末,垦造耕地面积11.51公顷。

2.建设用地整治

建设用地整治面积共10.39公顷,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1)建设用地复垦

规划建设用地复垦面积7.88公顷。

2)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盘活

规划建设用地盘活面积2.51公顷。

六、历史文化保护

规划范围内共有5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分别是长木桥32号古井、长木桥29号河埠头、长木桥21号河埠头、鹤雀桥、灵佑寺遗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和管理。

七、近期建设项目与实施保障

1.近期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面积(公顷)

1

社会停车场建设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修建

0.93

2

社会停车场建设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修建

0.20

3

供水设施建设

公用设施修建

0.01

4

通信设施建设

公用设施修建

0.06

5

海盐国家基本气象站建设

公用设施修建

0.45

 2.规划实施保障

1)规划实施建议

①组织保障

规划批准后,作为村庄建设发展的重要指引。强化村委会班子建设,强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完善村规民约,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全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县、街道各级党政领导重视程度,建立必要的联系沟通机制,定期来村检查指导工作,协助抓好规划实施。

②资金保障

通过争取各类土地整治、耕地保护补偿、水利建设等上级资金,并积极争取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优先保障落实本规划实施前期资金投入。

通过积极开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市场交易,将节余的流量空间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节余指标调节到城镇等其它区域使用,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的资金需求。

③监管保障

按照严格规划空间、指标管控及工程建设要求,建立完善村庄规划实施项目的全程监管机制和制度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以实施结果为目标导向,创新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总结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编制和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促进村庄规划的顺利实施。

2)规划动态维护

经依法批准的乡村地区详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动态调整有规划修改和规划调整两种情形。根据规划的编制时序和建设需求,建立规划的动态更新维护机制。修改或调整后的详细规划按相关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规划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规划修改:

①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②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③因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④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⑤村庄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规划调整:

在不突破详细规划约束性指标、各类空间控制线和分区管制等要求基础上,对片区详细规划调整的;对片区详细规划中纳入虚线控制的内容,在规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对空间位置进行调整的。


附图:《海盐县武原街道3304240126(华星村乡村单元)村庄规划》批前公告图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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