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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50427F004的浙江秦山科技有限公司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转让申请事项已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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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50427F004的浙江秦山科技有限公司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25年4月27日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批准。 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内容 (一)转入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秦山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F705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第三核电厂25号楼5006A。 (二)转出单位 单位名称:中核秦山同位素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00550]。 通讯地址: 浙江省- 嘉兴市- 海盐县-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街道同核路116号。 (三)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C-14放射性物质(总活度为3.7E+12Bq)。Lu-177放射性物质(总活度为9.25E+12Bq)。 (四)许可有效期为六个月。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