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沈荡镇人行横道守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沈政项〔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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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沈荡镇人行横道守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沈荡镇人行横道守护工程。 二、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主要根据县交通大会战要求,对人行横道进行改造提升,切实保障重要路口行人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对沈荡小学路口、沈荡镇文化艺术中心路口、沈荡中学门口等3处交叉口进行人行横道提升改造,同步配套相关设施。 三、建设资金 本工程总投资为28.91万元,由项目业主自行筹措解决。 四、实施主体 海盐古韵江南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五、建设工期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4日,共1个月。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若涉及其他事项请按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