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通苏嘉甬高铁吕冢段水利设施改造工程的批复
于政〔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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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镇吕冢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实施通苏嘉甬高铁吕冢段水利设施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通苏嘉甬高铁吕冢段水利设施改造工程。 二、项目实施地点 于城镇吕冢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涉及吕冢村1000多亩农田,建设内容包括:为确保吕冢村通苏嘉甬高铁段周边村庄群众出行安全及农田灌溉,拟对沿线因施工破坏的U型渠、PE管道等水利设施进行维修。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10万元,所需资金由上级补助解决。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形式。 六、项目业主单位 海盐县于城镇吕冢股份经济合作社。 七、项目建设工期 90日历天。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