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茶文化综合体功能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
通政投〔202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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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通元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茶文化综合体功能提升项目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茶文化综合体功能提升项目的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茶文化综合体功能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位于通元镇丰义村。利用丰义茶文化综合体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对内部功能进行提升,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完善游客的休闲、住宿、康养等业态功能,引入专业运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采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采购项目建设主体 海盐县通元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建设周期 45日历天。 经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他事项请按规定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 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