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598K/2025-00648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单位工作职责 | |
发布机构: | 统计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统计局工作职责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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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统计局工作职责 (2025)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及各镇(街道)生产总值。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县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协助各镇(街道)党(工)委管理各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东路63号
岗位责任人:
钟冬娟
联系电话:
0573-86119180
办公时间:
夏令时间:8:30-12:00,14:30-17:30;冬令时间: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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