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2025年公开遴选社会力量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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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多样性发展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双减”文件及《海盐县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发布遴选社会力量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社会公益机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业人才。 二、遴选条件 (一)社会公益机构 社会公益机构所提供的课程资源能够成为校内学习的有益补充,进校教学人员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技能证书。 (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1.办学资质。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符合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准入标准的机构优先。 2.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3.培训课程。符合《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中对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 4.信誉实力。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没有被查实有违规办学、没有被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 (三)专业人才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规违纪记录;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有相应的资质材料;能常态化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活动。 三、遴选流程 (一)线上材料提交 社会力量需在课后优服平台提交课程与人员相关资料,相关部门协同审核。 (二)纸质材料提交 1.社会公益机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进校服务人员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手写签字)各一份;进校课程信息表(附件1,下附二维码)一份。 2.专业人才: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个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手写签字)一份;个人执教资质专业证明材料(相关专业毕业或相关专业等级证书、教练员、社会指导员证书或个人参加县级以上相关比赛荣誉证书等)一份;进校课程信息表(附件1,下附二维码)一份。 以上材料于2月21日前送县教育局723室。已经入驻的机构新增课程也需要提交新增课程相关材料。 未尽事宜可咨询0573-86023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