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方泉汽车标准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机械五金配件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5- 01- 07 11: 04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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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高端机械五金配件智能化技改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819号

浙江方泉汽车标准件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景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方泉汽车标准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位于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819号。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浙江方泉汽车标准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再投资3899万元,利用现有土地,新建8363.2 m2厂房,对现有酸洗磷化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同时进口(JERNYAO)智能零件成型机等进口设备。项目建成后,冷镦工序可提高10%-20%生产效率,实现用工人数减少5名。项目新增一台变压器。

厂区内做好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50%回用于生产,另外50%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海盐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杭州湾。氯化氢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碱喷淋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20 m排气筒(DA001)排放;油雾废气收集后经高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3)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