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改造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经济开发区海河大道88号 | 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在浙江润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在现有原辅料烘干区内,增设桨叶烘干机,对含水率较高原辅料进行烘干;利用现有闲置仓库改造为有机危废暂存库(1层),占地面积250m2,建筑面积250m2。本项目不新增原辅材料种类以及危废利用处置规模,通过降低入炉原辅材料含水率,实现低碳排放,达到节能降耗的效果。 | 本项目烘干系统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回用至纯水制备,实施后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后并入现有危废暂存库废气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有机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并入现有危废暂存库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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