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苏嘉甬海盐站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涉铁段)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9-05 10 : 44
有效性:有效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公告通苏嘉甬海盐站周边配套市政道路(涉铁段)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征〔2024〕5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同意就你局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盐征补案〔2024〕80-01、80-02号)予以公告,请按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