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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二次答复函


  • 发布时间: 2024-09-24 18:27
  •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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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鸣中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就海河联运码头(澉浦作业区)项目完善后续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二次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码头项目施工及作业期间晚上尽量在行业规定的施工作业时间段进行施工的建议。截至目前,该项目暂未安排晚上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晚上作业,将及时与村委会沟通,提前做好夜间施工公告和准备工作,尽可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关于施工期间和后续码头使用期间,做好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包括噪音污染和粉尘污染问题的建议。目前,施工现场已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执行夜间非必要不施工的原则,同步做好污水、污染物等专项处置工作。同时也采取一系列高效除尘措施,包括安装喷淋系统、洗车池、雾炮机等,尽可能减少粉尘污染。未来在码头正常营运过程中,也将持续做好噪音及粉尘控制。

三、关于物流车辆作业期间做好道路人车分流的方案,确保周边农户出行的交通安全保障的建议。澉浦作业区出港道路后续由属地负责实施,经与澉浦镇人民政府对接了解,9月份先行实施7米进港道路,后续计划10月底再招标实施加宽5米进港道路,届时整幅道路宽度达到12米。在正式投运后,港区内将进一步做好人车分流工作,规范管理人车进出秩序。同时,加大扬尘管控力度,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属地周边农户的出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4日



信息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