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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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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震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扬工匠精神,提升海盐紧固件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制造强国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相关文件要求,海盐县制定出台《海盐县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进方案(2023-2027年)》,全面构建“3+3”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壮大实体经济。2023年,全县高端紧固件集群规上企业180余家,规下企业160余家,全县高端紧固件规上工业产值146.10亿元。形成了从原材料供应、产品生产、产品表面处理、产品检测到设备制造、物流配送等全套完备的产业链。拥有2家上市企业、4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产品广泛运用于核电、国防军工、航空航天、高铁等领域。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针对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有效的人才支撑,海盐县发布人才政策3.0版本《关于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县的若干政策意见》,围绕落实人才强县战略要求,建立“务实适需、为我所用”引才导向,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专项支持政策。实施“盐邑匠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全面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大国工匠队伍。大力支持海盐县技工学校升级为海盐县技师学院,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2023年度全县引进青年大学生11921人、青年硕士384人、青年博士5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279人。未来,这批青年人将成为推动海盐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鼓励企业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同时降低企业运营负担,海盐制定出台《海盐县支持工业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2号),围绕市场拓展、品牌推广、标准制定等多方面提供补助奖励,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对主导行业标准制定出台及“品字标”认证的企业,给予政策性奖励。 (二)针对出台优惠政策补助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激励企业大力研发新产品和技术,同时降低企业缴纳所得税的负担,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针对企业关注的研发费用、设备购置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一是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企业研发费用超过上一年实际发生额增长10%以上的情况下,经过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三是设备购置前一年亏损的企业,其投资抵免年限内每一年度可用于抵免以前年度亏损后实现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四是财政拨款购置设备的投资,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仅国产设备投资额扣除财政拨款投资额后的余额,方可用作计算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投资额。 (三)针对招引优质企业落户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省、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有关要求,制定出台《海盐县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推进方案(2023-2027年)》,深入实施紧固件产业链提升工程,充分发挥紧固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紧固件行业协会作用,强化企业抱团协作发展,积极争创海盐紧固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海盐县制定出台《海盐县“3+3”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链长+链主”制工作方案》,加大产业链项目招引力度,形成延链补链的良好产业发展氛围。 (四)针对优化环保监管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以更高水平、更大力度推进全县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海盐县制定出台《海盐县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3号),通过政策奖补机制,鼓励企业置办先进设备,降低污染物排放,对已有设备开展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改造。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海盐县紧固件行业规范化提升工作方案》(盐生态办2024年6号),提出了紧固件行业环保规范,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督。 (五)针对政府牵头整合园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出台《海盐县推动工业园区有机更新促进工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鼓励对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园区进行连片有机更新,通过统一规划布局、多形式开发改造,进一步促进紧固件等特色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实现存量工业园区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园区提升。制定出台《海盐县促进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建设“特色园”“专业园”“精品园”,规范园区管理,引导园区引入第三方运维机构,提升园区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为紧固件行业中小微企业提供生存发展空间,不断完善紧固件产业配套。 三、办理过程 1、研究建议。3月我局收到该建议,即对建议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与提案者联系,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2、深入研究。4月我局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及意见,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提案人进行沟通讨论,深化相关内容; 4、建议办理。5月我局起草提案办理复文,征求提案者意见; 5、建议答复。6月我局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