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政务公开在浙里-嘉兴“两新”专题政策解读会


  • 发布时间:2024-06-04 16:12
  •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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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政务公开在浙里-嘉兴“两新”专题政策解读会正式拉开帷幕,活动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海盐在大剧院和各镇(街道)设立分会场,并邀请近百余家民营企业参加。会议上,嘉兴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多个市级部门对《嘉兴市推进制造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政策的具体内容与条款进行了解读,海盐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重点围绕海盐县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多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与现场答疑。

【会议主持人】

各位领导、企业家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政务公开在浙里-嘉兴‘两新’政策专题”解读活动。最近,海盐县制订了《海盐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为推动促进“两新”政策快速精准落地,进一步释放投资潜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今天,我们请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为大家解读我县“两新”政策。

今天出席活动的领导和嘉宾有: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负责本单位“两新”政策解读人员;以及民营企业家代表、有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以及媒体记者。

今天活动分上午场和下午场,各有三项议程。

上午第一项议程,刚刚大家已经观看市里政策解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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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进行第二项议程,解读本地专项政策。

首先,请县发改局能源科科长彭娜解读《海盐县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县发改局】

(一)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打造新质生产力,现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

(二)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需求,有效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节能降碳。聚焦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重点设备产品,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推动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推动先进设备产品比重持续提升。围绕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提质提效方向,积极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加速制造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水平。到2027年,全县能源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工艺技术设备基本达到先进水平。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180个,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投资2亿元以上。

(三)具体解读。聚焦能源生产、输配和利用三大领域,推动我县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能源领域节能降碳项目优先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再贷款货币政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

1.能源生产领域设备更新。推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存量煤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推动具备供热条件的纯凝机组供热改造。推动风电和光伏升级改造,对投产超10年、板功率低于250瓦、能源转化效率低于18%的光伏组件以大代小。因地制宜推动单机装机容量0.2万千瓦以下的风电机组以大代小。

2.能源输配领域更新改造。推动老旧隐患输变电设备更新换代,抗冰能力提升改造,开展变压器、输电线路、保护及自动化设备、线路通道可视化改造,加快新一代集控站建设、人机两个替代和智能终端加装,助力电网智能升级。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到2027年电网企业全面淘汰S7、S8型和运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达不到准入水平的配电变压器。

3.能源节能领域更新改造。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能效标准及淘汰目录,发挥标准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能效方面的硬约束作用,对企业不符合标准的用能设备要求进行淘汰更新。到2027年更新Y系列电机和S9型变压器200台套。

【会议主持人】

下面,请县生态环境分局监测站站长陈国华解读《海盐县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1.更新实验室监测仪器。加快推进监测能力水平提升,替代服役超10年以上的实验室监测仪器,到2027年完成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10套以上大中型仪器设备更新。

2.更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规范化改造,进一步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环保设施工况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更新,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

3.更新空气自动站设备。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自动化、精准化与信息化水平,2024年,升级配置百步经济开发区省控工业园区空气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4.更新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深入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设备更新与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完成3个国控、2个省控及1个市控重点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设备更新升级。

(二)加速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5.推动特种设备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对采用低氮改造+SNCR等落后处理工艺的燃煤火电锅炉,要求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高效治理工艺,进一步推动燃煤热电锅炉烟气治理升级改造。

6.推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升改造。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2025年前启动1个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三)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

7.加快落后小型生物质锅炉淘汰。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逐步淘汰小型生物质锅炉,采用电能、天然气等替代方式,2025年前完成16台改造升级任务。

8.加快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持续推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在臭氧污染高发时段、重污染天气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超标排放行为,倒逼老旧机械淘汰更新。2024年完成淘汰345台。

【会议主持人】

下面,请县经信局投资技装科科长邢慧峰解读《海盐县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政策》。

【县经信局】

海盐将重点围绕智能家居、紧固件、化工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项以上。

一、出台政策支持更新。出台“两化”改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两化”改造,企业实施数字化硬件改造最高补助16%限额1600万元,未来工厂补助200万元。出台三合一政策,支持符合我县定位的新兴产业发展,其中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最高补助19%限额2100万元。出台工业园区有机更新政策,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对符合有机更新并实施技改的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3%限额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两化”改造引导更新。2023年,以我县列入全省首批20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县之一为契机,深入推进紧固件行业开展轻量级数字化改造。通过遴选总包商、分批次推进、现场会推广等方式深入推进紧固件行业开展轻量级数字化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77个紧固件行业“N+X”轻量级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已兑现政策奖补资金548.09万元。着力打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四位一体绿色制造体系,鼓励支持争创“绿色标杆”。2023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1家、省级绿色工厂1家。技术创新取得新突破。构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智能制造发展体系,引导企业向智造方向发展。2023年,友邦集成吊顶获国家级设计中心,良信电器成功创建省级未来工厂,中达金属电子材料获国内首批次新材料,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首台(套)装备2项、省内首批次新材料2项。到2027年累计创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家以上。

三、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政策配套。根据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进配套政策、方案出台。二是深化技术创新优存量。鼓励企业进行“零土地”技术改造,在传统制造业领域推进应用数字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全年新增机器人300台,实现技改投资50亿元以上。三是发挥优势产业智能化改造“新优势”。着力推进紧固件、智能家居、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智改数转”,赋能企业降本增效。全年实施“两化”改造项目200个以上,拉动投资50亿元以上。

【会议主持人】

下面,请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宇解读《海盐县交通运输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县交通运输局】

4月中旬,海盐县交通运输局结合省、市交通条线和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行了交通运输领域设备应用情况的摸排工作。根据排摸出来的交通实际情况,结合《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中交通运输领域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局制定了《海盐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交通领域)》的主要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任务包括下面三个方面:

1.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加快推动重点区域公路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数字化改造10公里、航道数字化改造30公里。”:主要是加快公路水路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对我县部分重点路段和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重点航段进行数字化改造,提升公路水路服务能力、通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公路数字化改造目前正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航道的数字化改造已向市港航中心上报建议方案:在杭平申线上加大点位密度,在县域交界处(斜桥、老坟前)、航道河道交汇处(吕冢、于城、徐埝桥、待葑庙桥、元通水上待泊区)、水域宽阔处(马腰湖、武原站、三环洞、白苎站)设置卡点。系统具备船名识别、违章分析等非现场执法功能,在斜桥、老坟前、三环洞、于城、黄桥设置5套前段智慧卡口,同时后台执法系统能够并入嘉兴全市执法平台。

2.运载工具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少于132辆。拆解内河老旧货船,计划2024年拆解5艘,2025年至2027年根据市计划确定。”:截至目前,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54辆;2艘船舶已完成拆解,3艘船舶已完成申请工作。

“大力推广新能源货车,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积极鼓励水运企业升级船舶运力,积极打造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我们将积极对接相关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鼓励企业更新设备。

3.公共交通新能源转化行动。“加大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化力度,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我县公交车电动化比例已达97.05%;2024年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100%。

接下来,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关注“两新”政策的实施情况,结合海盐交通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对相关企业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推动行业企业主体主动参与,形成更多创新性做法。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推动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主持人】

下面,请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姜伟锋解读《海盐县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政策》。

【县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方案》和省、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加快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的要求。现对我县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政策解读说明:

一、实施的主要政策依据

沿用3个省级文件、1个县级文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

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0〕1号)。

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2022〕4号)。

4、海盐县农业经济局、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盐县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农〔2021〕149号)。

二、农机购置补贴方面: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范围

1.补贴对象。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补贴,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补贴范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共设14大类40小类142品目,重点保障农业稳产保供和主导产业机具需求。省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共设1大类1小类10品目,重点保障特色产业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需求。

(二)补贴标准

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省对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秧苗移栽机、打(压)捆机等实行累加定额补贴,其资金由省与县共同承担,省财政承担40%,县财政承担60%。

(三)县级支持

待省级《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新文件出台后,再配套出台县级方案。

(四)补贴限额

购机者年度内可享受补贴资金实行总额限制:其中中央资金个人不超过3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80万元,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不超过100万元;省级资金个人不超过1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50万元。

购机者购置享受县级追加补贴的同一品目农业机械的数量,应与其作业服务面积相符,享受县级追加2万元以下补贴的,2年内重复购置不再享受县级追加补贴;享受县级追加2万元(含)以上补贴的,3年内重复购置不再享受县级追加补贴。

对享受县级追加补贴单台3万元及以上的机具,购机者应当与县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签订合同,承诺3年内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卖),如违反此规定,除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外,自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再享受县级追加补贴。

(五)补贴操作程序

统一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购机者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购买行为、购机发票价格等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面:

(一)补偿对象

补偿对象为本省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机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偿种类

中央财政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器、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2023—2025年,省级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种类为粮食烘干机、热风炉、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政策实施过程中或到期后,结合我省实际视情开展政策评估并作出相应调整。

(三)补偿条件

申请省级报废补偿应为来源合法、机具主要部件齐全、铭牌或出厂编号等信息唯一的老旧农业机械。其中粮食烘干机及配套热风炉(不包括燃煤热风炉)使用年限应达到推荐报废年限;烘干机燃煤热风炉使用年限不限,鼓励提前报废更新;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动力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的,或使用年限达到12年以上的。对未达报废年限但不符合环保要求、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省级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种类机具,允许申请省级农机报废补偿。

(四)补偿程序

报废机具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向回收拆解企业交售老旧农机,报废机具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报废农机回收确认表》等,向辖区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办理高耗能农机报废补偿资金申请。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受理,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补偿对象和标准,通过“一卡(折)通”及时将补偿资金发放到申请户。

【会议主持人】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的解读。下面,我们进入第三项议程座谈交流,刚刚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对海盐县“两新”政策作了解读,各位企业家听了各项政策解读后,有没有什么问题想要咨询?或者有什么意见建议?

请大家提问前先通报下自己的单位,请大家举手示意。

【企业】

麻烦问一下农机更换中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哪些?购买补贴标准是多少?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对购置同一档次的机具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其中省对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秧苗移栽机、打(压)捆机等实行累加定额补贴,其资金由省与县共同承担,省财政承担40%,县财政承担60%。但是,农机具体的标准和限额都是不一样的。

【会议主持人】

交流环节就到这里,各位企业家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可以会后跟我们的相关单位再进行交流联系。今天上午的活动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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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主持人】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政务公开在浙里-嘉兴‘两新政策专题”解读活动。

刚刚大家已经观看市里政策解读活动。

接下来我们进行第二项议程,解读本地专项政策。

首先,请县教育局教育保障中心主任郁惠明解读《海盐县关于教育领域设备更新相关政策》;

【县教育局】

推进海盐学院基础设施提质发展和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更新符合发展需求的先进仪器设备,2024年海盐学院启用后加快采购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和教学配套设施,到2027年高校学科的专业设备投资规划较2024年增长30%以上。

2024年,海盐县安排海盐学院教学配套设备预算2315万元,实验实训室预算5000万元。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海盐学院设备设施和实验实训室建设,经嘉职院党委研究同意,专门成立了以嘉职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采购领导小组,并成立了5个采购专班。

教学配套设施设备采购按计划陆续推进,体育设施、教师公寓及学生宿舍配套家具、食堂家具、课桌椅、会议办公家具等五个项目已经完成招标,已在履行签订合同、支付定金、组织生产等程序。室内体育器材采购意向于5月11日公示,图书馆家具采购项目于5月22日公示招标方案。

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也在按计划推进中。5月份,海盐学院和嘉职院智能制造学院、互联网学院、时尚设计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现代商贸学院进行了多次的交流和对接,对海盐学院实验实训建设方案室进行了部分调整,确定了采购方案,并于5月11日公示了采购意向,共20个采购项目。同时,海盐学院基础教室公共部分采购及改造项目等4个采购项目在5月11日公示了采购意向。

截止5月底,第一批建设的实训室项目已全部完成采购意向的公示,根据正式启用办学的时间倒推,各个实训室项目建设的推进节奏如下表所示,个别比较复杂的实验实训室建设考虑到建设质量,可能会推迟一到两个月。

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县部分中小学配备0.36万套午休装备。

2023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要保证中小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办学条件和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创造学生午休条件。随着文件的出台,海盐县高度重视中小学校作息时间规范管理,县域各学校“因校制宜”探索校内午休的实践。

2024年省教育厅又出台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 工程的通知》(浙教办函〔 2024〕 72 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编制了《浙江省中小学午休躺睡装备技术指南》。我县教育局随即展开全面调研,调研情况如下:海盐县现有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 39所,中小学生为51000人,元济高级中学等五所高中学校和博才中学、滨海中学等五所初中共有住校生5200人,这些学生理论上可实现午休躺睡,但占比仅10.2%,其余学校暂无“午休躺睡”条件。海盐县教育局对县域内中小学的可利用空间进行了排摸,研究并制定了本年度午休躺睡工作计划。今年,计划完成全县中小学学生数的8%的午休设备设施配置,对海盐县向阳小学教育集团的沈荡、齐家、望海3个校区和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的秦山、官堂等校区、天宁小学、三毛小学的低段共3600名学生配备可躺睡午休垫。未来将根据实际,在其他学段有序添置设备配置,尽早在校园内实现“躺睡”全覆盖。

推动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更新,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条件配备标准,及时配置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县职教中心(竞技体育馆)项目将于2024年5月完成工程竣工,2024年9月,海盐理工、海盐商贸两所中职学校将整体搬迁至新校区一体化办学。为保障职教中心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训练、社会培训以及校企产学研合作,同时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更多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高技能人才, 2024年需中职教育设备购置专项经费4348万元。其中,1348万元用于教育配套设备的购买,包括讲台、课座椅、办公家具等教育设施及寝具、餐桌等生活设施;3000万元用于实训基地的建设,包括10个大类,60多个实训室的建设。海盐县理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校设备设施和实验实训室建设,通过党委的多次讨论,确定采购方案,关注采购进程,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工作。

【会议主持人】

下面,请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庄晓洁解读《海盐县承接文旅部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相关政策》。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资金支持比例、额度

1.事业单位的公益类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40%。企业营利性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0%。

2.单个项目(单位)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2亿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符合设备更新清单关于项目主体的要求;

2.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经营范围包括文化旅游及相关业务;

3.一个单位申报一个项目,同单位不同项目要整合打包。

(二)项目要求

1.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2000万元以上;

2.符合以下八大重点支持方向和设备更新清单:

①观光游览设备;②游乐设备;③演艺设备;④智慧文旅设备;⑤文物勘察、科研和展示设备;⑥高新电影设备;⑦高清超高清制播传输设备;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等保护管理监测设备(其中,关于高清超高清制播传输设备,由广电总局指导部分地方广电部门对接发改部门组织实施,其他地方不需要组织实施)。

3.不支持新购置设备项目、仅支持以旧换新。

4.关于以旧换新(不能是全新购置)的标准

旧设备:(1)要符合清单要求;(2)运行年限应超过行业平均周期,或不能满足现行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要求;(3)更新后要拆除淘汰。

新设备:(1)要符合清单要求;(2)新设备需要为与旧设备同一种成套设备。(3)新设备更优质、更智能、更绿色低碳节能。

5.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项目,要完成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实施方案批复);企业的营利性项目,要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所有项目应各项前期手续完备,确保资金下达后能够在3个月内正式开展设备购置;

6.所购置设备须直接服务于文化旅游主营业务,且补助资金确保用于设备购置及相关系统建设,不得用于基建,不得超范围申请。

7.项目应未申请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财政资金等其他财政资金;

8.所购置设备须纳入项目申报主体资产管理,不得假借其他主体名义申报。

【会议主持人】

下面,请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贸促会副会长沈丹芸解读《海盐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

【县商务局】

一、总体目标。强化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与各类市场需求的精准接洽,搭建产品推介平台,组织企业开展产品优惠、服务升级等多形式促销活动,到2027年,全县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40%,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二、重点行动。

一是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发放一定数量的汽车消费券,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不少于1场,鼓励本地汽车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持续实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优化汽车消费结构,利用好国家、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到2027年,全县汽车保有量突破24万辆。

二是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家博会等大型活动不少于2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结合上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政策,综合运用消费补贴、消费券等多种政策工具,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三是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2024年,完成装配化装修市级试点项目3个,县级试点项目8个。到2027年底,全面推广装配化装修工作,累计完成装配化装修市级试点项目不少于10个。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生活场景的应用,扩展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慧养老场景覆盖范围,开展低收入困难家庭厨房、卫生间等区域居住环境改造。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市场、进工厂店、进平台,邀请县内外媒体、平台、网红达人开展直播、探店等宣传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建设直播基地,举办家装促消费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家装展示展销活动。

三、关于汽车以旧换新在实际操作中的解读

(一)国家国三汽车补贴政策实施时间、补贴范围及标准

实施时间为自《细则》印发之日(4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补贴申请时间为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

关于国补政策:

1.政策只针对个人消费者,同时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单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2.报废车辆和新购车辆的时间顺序没有要求,对旧车持有时间也不做规定。

3.政策对新购车辆价格不做要求,但规定了燃油车排量(2.0升及以下)和新能源汽车需要列入工信部购置税减免目录。

4.发票开具地即为补贴受理地。消费者车辆报废地、注销地、上牌地没有限制。

5.报废新能源汽车购买燃油车,不享受补贴。相当于电改油的不能享受补贴。

6.2011年6月30日之前的国四排放车辆报废更新,按照国三车辆享受补贴政策。

7.同一人可以多次享受补贴政策。但每次申请补贴都需持有不同的报废车辆和符合条件的新购车辆,并且都需本人名下。

(二)省级国四乘用车补贴政策实施时间、补贴范围及标准。

自5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价格1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的新能源乘用车或国六B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报废更新补贴2000元,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支持一定数量车辆(今年7万辆),如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将发布政策结束公告(先到先得)。该项补贴可与地方汽车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会议主持人】

下面,请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姚飞伟解读《海盐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相关政策》。

【县住建局】

一、制定背景

为满足我县大规模设备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有序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市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的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内容。

二、主要内容

针对建筑和市政基础两大领域设施设备更新需求,明确到2027年相关任务计划。

(一)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改造面积3.5万平方米以上。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到2027年更新改造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50台以上。加大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到2027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达50台,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18台以上。强化供水管网保障能力,到2027年改造37个以上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

(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到2027年底,新建燃气市政管网80公里、改建各类老旧燃气管网8公里,涉及改造更新老旧小区管网、燃气设施小区10个,更换管道燃气用户金属管1.6万户,更换剩余瓶装燃气用户金属管、减压阀5000户,更新改建各类老旧瓶装燃气供应站点3座,新建中燃天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1座;进一步提升优质供水能力,新建和改造城市供水管网20公里以上,新(扩)建水厂1座,新增供水能力10万吨/日;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海盐县城乡污水管网提升连通工程-污水主管网连通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和2024-2026年度海盐县农村污水零直排工程建设。以科技护航城市“生命线”工程,加快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桥梁、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更换管道燃气智能表5.5万块,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

【会议主持人】

下面,请县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张旭洋解读《海盐县标准提升行动政策》。

【县市场监管局】

一、主要目标

聚焦紧固件、集成家居等优势产业和核能电力等未来产业,全面部署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提升行动,到2027年,累计参与制修订先进标准数20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1个以上、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7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6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4家以上,力争1家企业获双碳认证。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高质量发展标准提升,支撑引领设备更新,围绕优势产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同时加快数字化、绿色化改造方面的标准研制。鼓励企业研制、实施“两化”改造先进标准。加快完善绿色制造等相关标准,强化能耗、排放先进标准的实施应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通过该类标准的研制、实施,支撑引领设备更新。

(二)加强高品质民生标准提升,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加强家装、家电、汽车等消费品标准研制,鼓励参与制修订汽车及其零配件等国家标准,促进技术与标准融合迭代,深入持续开展对标达标、“三同”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等工作,通过提升民生标准品质,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三)加强高水平安全标准提升,支撑引领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安全生产领域标准制修订,覆盖电梯、燃气灶具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支撑交通、建筑、市政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严格落实化工行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领域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施设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更新,落实强制标准实施。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四)加强标准实施应用,发挥标准化效能。一方面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一批先进标准,同时,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支持企业争当标准“领跑者”。另一方面强化强化监督检查和企标抽查。加大对不执行标准、不公开标准、低于强制性标准指标要求等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释放标准化效能。

【会议主持人】

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的解读。下面,我们进行第三项议程座谈交流,刚刚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对海盐县“两新”政策作了解读,各位企业家听了各项政策解读后,有没有什么问题想要咨询?或者有什么意见建议?

【企业】

麻烦问一下县市场监管局,企业有哪些奖补政策?奖补金额是在多少?

【县市场监管局】

一是鼓励示范引领,对首次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支持标准制定。对主导国际标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主导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主导行业标准(“浙江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这里注意,主导单位以标准文本为准,一般为起草排名第一的单位。对于参与单位(排名前五位)按20%执行,按照主导奖励金额的20%,比如参与国家标准,奖励10万元,行业标准奖励4万元。这里要注意的是,参与单位只取排名前五位,这里前五是包含主导单位的,也就是实际是奖励排名第2-5位的单位。同时,通过“品字标”认证的企业,也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是鼓励标准化创新,对获得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重大贡献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优秀奖的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会议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座谈交流到此结束,还有问题的企业家会后可以和我们再进行交流。对于今天会上企业家提出的问题,我们也会及时做好记录,进行交办和答复。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下一步我们还要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强化组织保障、深化政企协同、完善政策保障,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充分调动企业和群众积极性,确保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实效。

今天的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