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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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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界别组: 你组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海盐县精致建设和美乡村,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和美乡村系列创建,推进“千万工程”3.0版再升级。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建设要求,根据各村特色围绕“丰义寻趣”“丰山丝竹”“茶院养心”不同主题,累计建成38个省市特色精品村,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实现全覆盖。从统筹产业布局、村庄建设、文化挖掘、旅游服务等入手,高品质精致化打造美村线路,累计建成7条精品线。2022年获评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县。2023年谋划建设“闲宿雅居·和翠通元”示范片区、南部未来乡村样板带,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串点连线成片,开展联创联建,奋力开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新局面,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开展组团式、集群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2023年起,我县升级美丽乡村建设思路,在美丽乡村精品村、精品线建设基础上,推进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建设,通过统筹各部门项目与资源,集中力量进行片区化、组团式、融合型打造和美片区,辐射带动周边村落和美乡村发展,打造引领乡村振兴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 2023年规划建设“闲宿雅居·和翠通元”示范片区,选取丰义村、雪水港村、浦漾村等六村,以和美客厅、新居乐业、禾田碧波、农旅融合四大板块为基础绘就通元四景,在全市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建设现场评比中获第二名。 2024年,规划建设“矿世之恋,核美秦山”示范片区,主要涉及永兴村、北团村、丰山村等六村及同位素产业园。同时,结合南部未来乡村样板带建设,开展农道风貌提升工程,拉近“秦通、大北山、揽翠湖、隐马山”四大矿坑地缘关系,推动旅游资源抱团发展,形成两度假区两基地“矿世之恋”休闲带。目前总体规划方案已参加市级规划评审会,我县将根据评审会专家领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完善具体规划设计,加快启动建设。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全市和美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安排,以“一年提升运营、一年比拼建设”的工作步骤,持续高标准推进“处处美景皆怡心,富美乡村如诗画”的和美乡村片区新典范。 (二)关于改变资金投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共建共赢的建议 2023年起,我县积极探索建立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平台与筹资渠道,多元化筹集建设资金。如海盐县南部未来乡村样板带一期项目,2023年总投资1亿元,其中项目融资7000万元配套资本金3000万元。目前,马永隆集镇区块街区立面整治、盐味永隆乡创中心等5个项目,正在按计划全力推进中,预计今年10月竣工。新谋划的21个具体项目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出台《海盐县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办发〔2023〕25号),对投资新建、改建旅游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开发民宿;研学基地创建等,加大乡村旅游相关的文旅产业政策奖补力度,深化产业与农文旅的有效融合。 出台《海盐县强村十法工作方案》,健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鼓励村集体采取自主经营或委托第三方运营的方式,深挖乡村旅游资源,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发展。 今年,我县还将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南部未来乡村样板带及和美乡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将“矿世之恋,核美秦山”示范片区建设和南部未来乡村样板带二期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继续融资3000万元,加大区块内建设投入。同时,丰富美丽经济发展载体,在保护自然生态、提升环境风貌的基础上,推动镇街、村社和企业共同合作开发,大力发展美丽经济。 (三)关于加快未来乡村、和美乡村系列创建,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的建议 为加快我县未来乡村创建,我县制定出台《关于海盐县全域推进未来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盐农办〔2022〕2号),明确了建设计划,即2025年底前,高质量建成15个以上省级未来乡村,100%的村根据市级未来乡村建设要求按需实现5个以上场景覆盖。同时,方案明确了9大场景建设重点,高标准建设或提升文化礼堂、医疗服务、居家养老、运动健身等基础设施,全面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打造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的未来乡村。 目前,我县已成功创建8个省级未来乡村(雪水港、北团、丰山、茶院、丰义、六里、金星、青莲寺)及16个市级未来乡村。今年以来,我县又有4个村新增列入省级未来乡村创建,23个村新增列入市级未来乡村创建。并从3月份开始对创建村开展项目每月定期调度。 同时,坚持和美乡村建设点上出彩与面上整洁两手硬,常态化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断夯实工作举措,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 下一步,我县将以创建村调度为抓手督促推进项目建设,争取10月底前全部完工。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擦亮农村底色,确保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逐年稳步提升。 三、办理过程 (一)研究提案。3月22日,我局收到该提案,即对提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4月9日与提案者联系,准确了解提案的意图。 (二)沟通讨论。5月,我局深入了解建议背景及意见,深化相关内容。 (三)提案办理。5月17日,我局起草提案办理复文,征求提案者意见。 (四)提案答复。6月我局正式办理复文,报送相关领导审定,正式答复提案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