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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2024-06-27 14:46
  •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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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红艳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对我县托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非常到位,关于如何推进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很有想法,看得出您为该建议做了大量的调研与分析。

近年来,县教育局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招收2-3岁幼儿的托班,协助建立科学的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尽力提供普惠可及的育儿照护服务。但在实际招生过程中发现,目前我县托育供需矛盾尚不存在。2023年9月,全县共开设托班16个班级,招收幼儿192名,平均班额仅为12人,其中50%的班级招收的幼儿人数在10人及以下。以公办的澉浦有宝幼稚园为例,开设的班级仅招收到6名幼儿。但是在3-6岁阶段,我县老百姓对就读公办园的需求日益上升,供需矛盾依旧存在。

当然,受出生率及新居民的变化影响,我县幼儿园资源也将出现富余,幼儿园托幼一体化的条件渐渐成熟。以今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情况为例,全县计划招生2925人,已招收2500人,目前还有425个学位正在接受报名登记,预计将有200左右剩余学位。为用足用好公办资源,我们鼓励公办幼儿园充分利用现有的闲置教学资源,如教室、设施和教师团队等,积极拓展托育项目,适时发布托班招生方案,既满足社会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又实现幼儿园多元化发展。

为更好地推动我县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支持鼓励有资源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在未达到招生计划且区域内入园儿童人数相对稳定的幼儿园增设托班,如核电南苑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观海园区、百步经济开发区幼儿园等,今年下半年计划各开设一个托班。对于具备规划条件,适合改建的幼儿园,可结合实际通过改建的方式增设托班,如六一幼儿园。目前我们正在实施六一幼儿园托幼一体改建项目,对六一幼儿园内老校舍房屋、活动功能间、消防设施、电器线路、智能化安防系统、给排水、活动场地等进行修缮与提升,项目总投资240万元,预计今年下半年可投入使用并招生。在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方面,我们也将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浙教基〔2022〕85号)文件精神,未来在新建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中配建托班。

二是完善托班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托班收费标准,幼儿园举办托班的,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积极保障托班从业人员配置,幼儿园托班教师按照幼儿园教师同等标准保障收入待遇。同时会同卫健等部门,探索形成托育联席管理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力量共同解决托班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协同保障托班管理中的机制优化、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安全防护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托班的保教质量。

三是提升托幼服务品质。加强托班保教队伍建设,严格把关从业人员资质,除获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保育员上岗证外,还将对其开展岗前的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同时将托育工作职业道德、托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纳入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等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中,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满足婴幼儿家长对托育服务的高质量、个性化需求。

四是加强托幼一体化研究。把“托幼一体化”作为幼儿园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要求,根据实践需要确定研究专题,指导开展区域、园本教研活动,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同时鼓励“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加强教师在婴幼儿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提升婴幼儿保教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婴幼儿生理与心理的全面健康发展。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海盐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朱小燕  联系电话:86023169)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