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5253025H/2024-78102 | 成文日期: | 2024-06-05 |
文件编号: | 盐发改函〔2024〕135号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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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平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县域内新能源车安装充电桩的建议悉。普及新能源汽车对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作用,而充电基础建设是新能源汽车普及的基础和保障。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续航问题,同时也是节约能源资源,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县发改局积极会同交通、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各职能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合理规划布局等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加快我县充电桩建设。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编制《海盐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结合海盐现状及发展条件,着眼于各镇、街道的充电设施现状发展水平和电动汽车未来发展,紧密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至2025年,全县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通过调查,目前全县公共充电桩已建成超900个以上,2025年计划建成公用充电桩超1800个以上。 二是健全协调机制。落实嘉兴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实施意见》,建立由发改牵头,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电力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职责分工明确的推进机制,健全市统筹、县负责、镇(街道)和村(社区)落实的工作架构,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发展共治体系。同时建立浙政钉、微信充电桩工作群,及时协调解决充电桩建设管理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细化充换电服务价格监管工作,加强充换电服务收费的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明码标价管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化充电桩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在县域范围内开展充电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排摸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公用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截至目前,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检定交流充电桩68台,合格率100%,检定直流充电桩242台,合格率98.3%。 四是积极破解小区加装充电桩难题。为进一步规范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印发《海盐县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宅小区充电设施报装事项的建设方式、建设安装流程以及明确申请人、物业服务企业、属地镇(街道)、社区等各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充分利用闲置空地,设置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区域;在不具备加装充电设施条件的小区,可以在小区周边合理距离内增设公共充电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继续做好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多角度解决安装充电桩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电动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共同助力新能源产业发展。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