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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的建议的答复函


  • 发布时间: 2024-12-09 14:44
  • 来源:沈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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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飞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新时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解决村集体“有钱办事”的根本途径。2023年,全镇村均收入301.56万元,较2022年(281.7万元)同比增长7%,全镇村经常性收入200万元以上达100%,村经营性收入85万元以上达100%。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的建议》,镇农业农村办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分析,并将在今后的工作加以吸纳,推动我镇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一、加大农村人才培养。农村人才培养在激发农村经济新活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核心作用。只有拥有了一支高素质、有技术、懂管理的人才队伍,乡村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农村经济才能焕发出新的活力。沈荡镇加快农创客培育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培育农创客110人。今年以来,开设农村实用人才面点培训班,培训46人次;推动种植大户参加蔬菜、粮食等培训班9次,培训种养户170余人次。2024年,正建设海盐首个未来乡村人才培训基地——沈荡庆达未来乡村人才培训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为农村地区提供人才培训、服务和支持。

二、加大政策项目支持。把项目带动和政策支持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主要措施之一,统筹整合各类资源资金向农村倾斜流动。出台《关于印发沈荡镇2023-2025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沈政〔2023〕97号),组织村集体参加抱团项目。累计参加抱团项目21村次,分红586.5万元,占2023年全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37.8%,抱团投资受益最多的村近百万。今年镇级将再配套299万元支持九个村参加2024年县级抱团项目。

三、加大强村公司引领。推动各村出资50万元入股强村公司,组建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股东的海盐古韵水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海盐古韵水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总营收720余万元。2023年投资建设白洋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510.55万元,获得补助204.22万元,每年收取租金32万元,在拥有补助情况下年投资收益率超10%。2024年实施建设的庄星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预计投资640万元,海盐唯一可争取省级项目补助320万元,在补助情况下投资收益率可达18%。

下一步,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上,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短板,进一步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加强保障,下大力解决外部输血机制不够、内部造血功能不足等短板,在推动多元参与、助力共同富裕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全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沈荡镇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 沈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