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南北湖水生态提升工程 | 海盐县南北湖 | 海盐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工程为南北湖水生态提升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湿地拦截净化、湖体生态修复。 (1)湿地拦截净化工程:包括生境改善、水生植物恢复。生境改善工程包含北里湖底垃圾清理和鱼类控制驱赶,工程规模为63775.78m2;水生植物恢复面积为63775.78m2,其中包括矮生苦草20201.27m2,刺苦草30161.71m2,马来眼子菜 13412.8m2。 (2)湖体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生境改善、水生植物恢复、水生动物调控工程。生境改善工程包含地形构建、湖底垃圾清理、生态围隔和鱼类控制驱赶工程,其中,地形构建方量为134430.29m3;湖底垃圾清理工程面积为1109731.46m2;生态围隔建设9803.03m,鱼类控制驱赶面积为530906.09万m2。水生植物恢复以沉水植物矮生苦草、刺苦草、马来眼子菜、龙须眼子菜和菹草为主,在近岸浅水区域搭配种植再力花、千屈菜、荷花和睡莲等挺水、浮叶植物,种植面积共计542665.5m2。水生动物调控包括肉食性鱼类、底栖动物(青虾、河蚌 -环棱螺)投放,其中肉食性鱼类5424kg,青虾1695kg,河蚌9040kg,环棱螺11097kg;沿岸线清理福寿螺,清除岸线长度为11440.36 m。 |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要求施工单位于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厕所;底泥采用二级沉淀池+压滤处理,余水采用超磁净化设施达标后回用于南北湖景观用水; 施工船舶废水收集后交由具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淤泥堆场按设计落实防渗措施;采取洒水抑尘方式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等;加强噪声管理,选用优质设备;淤泥淤泥干化后种植地被植物进行防护;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复绿,管线工程恢复原有功能;加强施工管理减少对陆生动物影响,清淤工程设置在夏季进行,减少对越冬期鸟类的影响。在鸟类越冬期间,禁止施工。落实长效管护措施,保证本工程的长治久效。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避免车辆和设备溢油事故的发生,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减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以及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处对报告书中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反对意见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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