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卫生健康局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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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有效,根据省、市、县关于信息发布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以及省、市、县实际情况;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清晰;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三审三校”流程 “三审”:撰稿人员一审,撰稿科室负责人二审,撰稿科室分管领导三审。 “三校”:编辑人员一校,办公室主任二校,政务新媒体分管领导三校。 四、“三审三校”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不良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2.统一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严格审核内容。不得发布、复制和传播以下信息: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泄露国家机密的信息;2.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信息;3.损害国家、社会形象及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正常秩序的信息;4.未经证实的谣言;5.与医疗卫生无关的商业广告宣传信息及个人信息;6.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的信息;7.其他不适合在网络平台传播发布的内容。 4.规范转发转载。确保信息报道准确,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必须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5.规范信息标题。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基本要求,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全面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6.完善问责机制。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